左永安顧問 安永經營管理商學院 主持顧問 VIEWPOINT

2025年1月5日 星期日

2025 01 06 左永安 顧問/講師/委員/宮主/永續長 ESG永續管理師 永續發展基礎能力測驗 淨零碳規劃管理師 「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以及「綠色成長與2050淨零轉型」 金管會與環境部、經濟部、交通部、內政部及農業部共同公告第二版「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及「轉型計畫建議涵蓋事項」,助力金融業及企業減碳轉型 適用及符合永續情形、願景、執行策略及行動規劃、指標與目標,以及 治理等五大項目,


2024-12-3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

今日與環境部、經濟部、交通部、內政部及農業部共同公告

第二版「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下稱參考指引)

「轉型計畫建議涵蓋事項」(下稱建議涵蓋事項)

擴大參考指引適用的產業範圍及增訂篩選標準,

並提供企業規劃轉型的參考方向,期能促進產業有序轉型,

並促使金融成為企業淨零轉型的重要助力。

為鼓勵金融業將資金導引至永續經濟活動,

金管會與環境部、經濟部、交通部、內政部於11112月共同公告第一版參考指引,

先針對我國金融業投融資最多的產業,包括

部分製造業、營造建築與不動產業、運輸與倉儲業之16項一般經濟活動

13項前瞻經濟活動,提供是否符合永續之認定參考指引,

先就「氣候變遷減緩」環境目的訂定「具實質貢獻之技術篩選標準」

且以未對其他環境目的(如氣候變遷調適、水資源保護等)

社會保障造成重大危害為判斷原則。






配合我國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以及「綠色成長與2050淨零轉型」

的施政目標,為促進更多企業朝減碳及永續的目標邁進,

第二版參考指引擴大適用的產業範圍,並依 經濟活動的特性 及 對環境的影響

訂定對環境目的具有實質貢獻的判斷標準,

協助企業及金融業判斷    何謂永續經濟活動,主要內容如下:


一、    擴大適用的產業範圍:


()    一般經濟活動:

由第一版   3個產業共16一般經濟活動,

擴增至       5個產業29一般經濟活動,

新增經濟活動項目包括

部分製造業 (紡織、造紙、化學、鋼鐵、半導體、面板、電腦及其週邊設備

 等7項經濟活動)廢棄物清理及資源回收業(3項經濟活動),以及

 農林業(3項經濟活動)

()    支持型經濟活動:原稱「前瞻經濟活動」,

包括再生能源、氫能、能源技術服務(Energy Service Company,簡稱ESCO)

      碳捕捉與封存14項,並增列國內外相關參考標準。


二、    永續經濟活動的認定方法:

3項條件衡量企業的經濟活動是否符合永續,不僅對環境有實質貢獻

(例如

碳排放量低於一定閾值

使用再生料占比高於一定閾值

取得國內外相關標章)

同時也不能對環境及社會造成重大危害

(沒有  因   違反環境及勞動、人權等相關法規而被處重大裁罰為判斷原則)

簡而言之即是對環境及社會「有利而無害」。


三、    永續程度的判斷方式:

企業的經濟活動符合前述3項條件,可稱為「永續」;

若有任一項條件不符合,但企業已制定轉型計畫,則稱為「轉型中」

(將第一版的「努力中」及「改善中」合併)

如企業尚無具體計畫或時程進行轉型,則稱為「不符合」


四、    增訂金融業投融資及金融商品之永續占比:針對

     「放款」、「投資」、「資產管理」、「產物承保」分別訂定永續占比之

       計算方式,俾利金融業追蹤其將資金投融資於適用或符合本指引之經濟活動,

       以及發展相關金融商品之情形,並鼓勵金融業揭露永續占比相關資訊。


為協助仍在規劃或進行減碳轉型的企業,制定全面性且具參考性的轉型計畫,

以及減省企業與利害關係人及金融機構相互溝通的成本

金管會與5個部會亦共同研訂「轉型計畫建議涵蓋事項」,

協助企業規劃有序轉型的具體內容,而金融機構也能透過企業的轉型計畫,

與企業溝通議合,瞭解其所需的資源,提供適切的金融支持。


該建議涵蓋事項係參考國際作法,提供較完整的項目供企業參考,

包括

適用及符合永續情形、願景、執行策略及行動規劃、指標與目標,以及

治理等五大項目

企業可依據其業務性質及實務需要,或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相關規定,

制定切合其轉型規劃的內容。

金管會表示,參考指引及建議涵蓋事項皆以鼓勵方式推動,企業可透過

永續報告書、年報、官網等揭露營運之經濟活動適用及符合參考指引的情形

及轉型計畫,亦可提供前開資訊予資金提供者參考,

金管會並鼓勵金融機構參考該指引進行投融資評估,積極與企業議合,

以及揭露投融資及金融商品之永續占比等資訊,

未來亦將揭露情形列為永續金融評鑑指標。


減碳轉型及永續發展是一趟艱鉅的旅程,但有明確的方向及妥善的規劃,

就能在做好準備下循序漸進抵達終點。

金管會與5個部會期待「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

可作為引導企業減碳及永續轉型的參考方向,

「轉型計畫建議涵蓋事項」則是協助企業規劃轉型進程的參考手冊,

期能透過這些工具驅動永續發展,

讓金融機構與企業以共通的語言進行溝通與議合,

促進金融機構支持產業,共同實現有序的淨零轉型及永續發展目標。




2025年1月2日 星期四

2025 01 02 左永安 顧問/講師/委員/宮主/永續長 ESG永續管理師 永續發展基礎能力測驗 淨零碳規劃管理師 再生能源優點1:提高能源自主性 再生能源優點2:與國際情勢接軌 再生能源優點3:可循環再利用 根據經濟部能源局的再生能源資訊網報導,2040年台電發電占比預計調降為現在的一半,將開放更多民間電能企業加入供電行列,協助達成2050年淨零碳排放的目標。例如太陽能、生質能、地熱能、風力、海洋能、非抽蓄式水力、一般事業廢棄物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可永續利用之能源。

 

再生能源有哪些?揭露3大綠色能源優點和憑證申請說明,掌握未來趨勢

再生能源規劃示意圖

資料來源:永豐銀行

      根據經濟部能源局的再生能源資訊網報導,2040年台電發電占比預計調降為現在的一半,將開放更多民間電能企業加入供電行列,協助達成2050年淨零碳排放的目標。隨著綠電興起,從2017開始至2022年,已頒發106萬張再生能源憑證,顯示許多企業投入綠電自由市場,透過綠電買賣交易推廣再生能源,背後商機不可小覷。本篇將帶你了解再生能源有哪些,並為你說明再生能源優點以及再生能源憑證,一起搭上這股綠色新浪潮!

再生能源有哪些?5種常見再生能源介紹

依照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說明,再生能源指自然界中直接或經處理後可再利用的能源,與化石能源相比,對環境的負面影響較低,例如太陽能、生質能、地熱能、風力、海洋能、非抽蓄式水力、一般事業廢棄物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可永續利用之能源。以下將介紹5種台灣常見的再生能源發電方式:

1.太陽能

太陽能發電是利用太陽光照射在太陽光電板上,形成的正負電位差產生電力,再將其轉為交流電供給電網使用,目前台電的太陽能發電量,累積至2022年4月已有約1億2101萬度電,多設置於日照充足的西半部地區。

2.海洋能

主要有4種發電應用方式,可分為潮汐、波浪、海流和海洋溫差。

  • 潮汐發電:利用水位高低變化來發電
  • 波浪發電:利用波浪起伏的位能、往復力和浮力轉換成機械能,帶動發電
  • 海流發電:在海流會經過的地方設置渦輪機,使海流推動渦輪機產生機械能用來發電
  • 海洋溫差發電:利用海洋表層吸收光線產生的熱能加熱低沸點的工作流體,產生蒸氣推動發電機發電,底層海水再將工作流體凝為液體,不斷循環往復。

3.水力

台灣早期以發展水力發電為主,利用水流從高處沖往低處的位能衝擊,推動水輪機旋轉進而產生電力,可使水資源循環再利用,彈性調節日夜用電量,具備儲能和發電2種功能。

4.風力

利用風力推動葉片旋轉產生的機械能使風機運轉,再藉由電纜與電網輸送至所需地點。因為台灣陸域可發展風力發電的區域不多,目前台灣風力發電轉往離岸發展,主要的風力來源為冬季時強勁的東北季風,夏季風力發電量僅約佔全年度風力發電量的30%。

5.地熱

地熱發電的環境條件較嚴苛,需經過數年的地熱探勘,調查地表熱源、構造、岩石標本和水源來分析熱能儲集層,驗證是否具備地熱生產潛能。其發電原理和海洋溫差相似,也是採用地底熱能汽化工作流體來推動渦輪機,再經由熱能交換冷卻後導回地底,重複循環再利用。

以上幾種再生能源適合發展的條件不同,若想要取代現有的火力發電和核能發電,可能還需長時間的努力,才能穩定供電。

3大再生能源優點,了解能源轉型新浪潮

發展再生能源除了可降低碳排放,減少空氣汙染和水汙染,避免破壞自然環境外,還有以下3大優點:

再生能源優點1:提高能源自主性

台灣98%的發電能源仰賴國外進口,燃料價格與供電成本容易受國際情勢影響。若能發展再生能源,則可以就近供電,節約輸電設備和投資,穩定供電成本與外匯。

再生能源優點2:與國際情勢接軌

國際間倡議綠電最具影響力的組織:再生能源提倡組織RE 100,2014年成立至今,全球已有超過260家企業攜手響應,鼓勵使用百分百綠電、能源管理系統或開發、使用淨零碳建築,提倡企業要用更少的能源做更多事。國際大廠Apple和Google皆為成員之一,身為旗下重要的供應鏈廠商,發展再生能源勢在必行,也能提升企業競爭力,創造更多國際合作機會。

再生能源優點3:可循環再利用

再生能源屬於自產能源,取自大自然且蘊藏量巨大,能源消耗後可再生循環利用,有助於提升環境永續性,相較石化燃料和天然氣發電等一次性資源,對環境保護及永續發展更加友善。

為什麼要了解再生能源?開創替代能源新商機

民國106年之前,根據固定躉購費率制度(FIT),政府或台電公司會用特定費率收購綠電,再生能源發電業者所生產的綠電只能賣給台電公司,再由台電將綠電額度轉賣給企業或個人。但為了提高再生能源發電佔比,民國106年電業法修正通過,公布業者可與用戶協議電價,直接將綠電賣給用戶,並推動再生能源憑證制度,進而推動再生能源市場發展,鼓勵民間興建再生能源電廠,增加業者投資意願,還能夠提升產品外銷競爭力。

什麼是再生能源憑證?6大申請步驟一次告訴你

再生能源憑證申請示意圖

台灣再生能源憑證產業發展與推廣協會表示,再生能源憑證即為一種綠電身分證,確認電力來自再生能源設備,並將此電力視為綠色電力。一般來說,當綠電匯入電網後,使用者無法區分電力來源是否為綠電,也無法計算使用綠電的比例,因此需要一張「再生能源憑證」,當綠電業者賣出1千度綠色電力時,即可核發一張再生能源憑證給買方,協助具體化再生能源的成效,應用於溫室氣體盤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和環保標章等。目前台灣主要是採取電證合一的制度,進行綠電交易時除了購買所需綠電,也會獲得相對應的再生能源憑證。

至於如何申請再生能源憑證?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列出6個申請流程,以下為你整理:

  1. 受理申請並進行文件審查: 填寫憑證申請書並檢附相關審查申請文件
  2. 執行憑證設備查核
  3. 核發憑證設備查核報告
  4. 登錄憑證設備電量度數: 申請人須於憑證中心平台回報電量數據
  5. 核發憑證: 登錄電量每達1千度即累計核發一張憑證
  6. 執行憑證管理: 憑證中心得每年進行定期設備追蹤查核及電量追蹤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