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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3日 星期三

2014 大同集團董事長林蔚山涉嫌指示子公司金援多年前投資的通達公司,結果導致大同虧損17億元,原本一審林蔚山被判4年半,但今(13)日最高法院改判他8年,全案可上訴。

涉嫌掏空17億元 大同:林蔚山不能接受,將提上訴

記者許家禎/台北報導
大同集團董事長林蔚山涉嫌指示子公司金援多年前投資的通達公司,結果導致大同虧損17億元,原本一審林蔚山被判4年半,但今(13)日最高法院改判他8年,全案可上訴。為此,大同發布聲明表示林蔚山對判決深表遺憾,完全不能接受,將提出上訴求清白。
有媒體指出,大同集團董事長林蔚山10多年前投資女性友人周雲楠的通達國際公司,不過因為通達虧損10多億,林蔚山便涉嫌指示子公司金援,結果導致大同虧損17億元。原本一審林蔚山被判4年半,但今(13)日最高法院改判他8年,全案可上訴。為此,大同發布聲明表示林蔚山對判決深表遺憾,完全不能接受,將提出上訴求清白。
大同今(13)日發布聲明全文如下: 董事長林蔚山對台灣高等法院於今日關於通達乙案的判決深表遺憾,完全不能接受,將委由律師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以求清白。
本公司相信林董事長的清白,並支持董事長上訴以證明其清譽。在董事長與總經理協力努力下,本公司已於今年第一季開始獲利,至上半年止,共獲利11.2億元。林董事長將一如往常全心奉獻,帶領本公司經營團隊續造佳績。本公司營運、財務與業務一切正常,不會受該案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