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永安顧問 安永經營管理商學院 主持顧問 VIEW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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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8日 星期四
2014 2015 左永安顧問 安永經營管理商學院 EMBA 職能基準 職能認證課程 共通核心職能 TTQS 創業百萬小學堂 台灣大學 和君 品牌 創新研發中心 品質 卓越經營 波士頓管理學院企業治理教授波斯特 在谷歌和臉書等案例中,投資人已證明在看好企業成長潛力下, 他們願放棄自己的權利,並不排斥合夥人制。 他指出,這是跨越純治理模式的巨大一步
阿里巴巴在美國遞交IPO申請文件中,
最引人關注的就是阿里巴巴採取的「合夥人制度」,
確保阿里的文化傳承。
但這個制度不符合香港上市公司股東一人一票的監管要求,
最終放棄香港轉投美國。
新浪科技報導,
阿里巴巴在招股書中,詳細解釋採用合夥人制度,
目前共有廿八個合夥人,每年合夥人可以提名選舉新合夥人,
新合夥人需要在阿里巴巴工作五年以上。
招股書中標明,阿里巴巴合夥人將擁有獨家提名多數董事會成員的權利。
大智慧財經報導,港交所之前否決阿里巴巴赴港上市的計畫,
是
因港交所禁止公司合夥人架構,
讓少數股東掌握公司,可能損害其它股東權益。
阿里巴巴的創始人想要保留對公司的掌握,
也是在某種程度上效仿谷歌和臉書,後兩者在公司上市後仍由創始人掌握。
波士頓管理學院企業治理教授波斯特表示,
在谷歌和臉書等案例中,投資人已證明在看好企業成長潛力下,
他們願放棄自己的權利,並不排斥合夥人制。
他指出,這是跨越純治理模式的巨大一步,
但在谷歌和臉書都是類似模式下,投資人願意退一步接受。
「馬雲十分成功,但相當有控制欲,他們恰巧發現美國市場可以接受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