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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日 星期一

2015 2016 左永安顧問 TTQS EMBA ICAP 共通核心職能 專家顧問團 專家學院 中華民國 CMC認證組織 國稅局表示,近日查獲產製酒商,刻意低報出廠酒品數量,心存僥倖,希望能藉此少繳菸酒稅,遭國稅局透過「酒品條碼」、由大賣場往源頭回溯追查,立刻發現出廠時,有短漏報菸酒稅情事,除遭國稅局補稅232萬元,還再加罰一倍罰鍰。

2015-06-01 03:36:35 經濟日報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


國稅局表示,近日查獲產製酒商,刻意低報出廠酒品數量,心存僥倖,希望能藉此少繳菸酒稅,遭國稅局透過「酒品條碼」、由大賣場往源頭回溯追查,立刻發現出廠時,有短漏報菸酒稅情事,除遭國稅局補稅232萬元,還再加罰一倍罰鍰。
坊間逃漏稅手法推陳出新,國稅局查核手法也得跟著更新。中區國稅局表示,最近就利用「酒品條碼」回溯酒品源頭流向的新查核模式,成功破獲一產製酒商短漏報案件。
中部地區一產製酒商,出廠時低報酒品數量,以為可藉此短漏報菸酒稅。但國稅局近日廣泛運用如「酒品統一編號」的產品條碼,依照大賣場鋪貨資料及條碼登記時間,一步步追查酒品從產製商、物流公司到中間經銷商的流通軌跡。
對比後發現,有一產製酒商出貨時申報菸酒稅的完稅酒品數量,與大賣場鋪貨銷售的數量不符,兩者落差達4.6萬公升,因此查獲短漏報情事,除補稅232萬元,同時加罰一倍,連補帶罰共464萬元,得不償失。
國稅局呼籲,產製酒商只要有酒品出廠,均須誠實申報菸酒稅,國稅局可透過如酒品條碼等事後回溯方式查核,若有短漏報情事一定查得到,切勿抱著僥倖心態。
建議產製酒商先自我檢視是否有違規情形,在未經檢舉、查獲前自動補繳補報,還可免罰,否則除須補稅,還可能遭罰一倍到三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