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
2024 12 23 左永安顧問 來自 SGS 新年2025年的問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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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2 23 左永安顧問 來自 SGS 新年2025年的問候 左記歐洲商行 安永經營管理顧問 SGS集團(法語:SGS
S.A.,一般簡稱SGS;法語舊名:Société Générale d...
11 小時前
徐卿廉(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
焦點新聞今周刊勞動事件法一本通
2019-12-17 14:17
勞動調解必須在3次內終結,除非有特殊情況,否則應在勞動調解聲請之日起30日內,指定第一次調解期日,並在3個月內終結為原則。如果調解不成,進入訴訟程序,除非是案情繁雜或審理上有必要者,否則法院應以一次期日辯論終結為原則,並於6個月內審結,讓雙方當事人可以較為快速地解決爭訟。
由於《勞動事件法》(以下簡稱勞事法)是近年通過的勞動法中,勞工團體所稱最有感的法律。罕見的是,其主管機關並非勞動部,而係司法院,其性質上屬於程序法,而非實體法,其法律實務上之適用,為現行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之特別法,因此,其條文內容,格外受到各級公司、行號、商號等勞動法之事業單位重視與矚目。
《 勞動事件法》7大重點
1. 專業的審理:各級法院設置勞動法庭或專股,優先遴選具有勞動法學識、經驗者擔任勞動法庭法官,進行勞動事件審理。
2. 擴大勞動事件的範圍:包括工會與其會員或會員間因工會相關規範所生爭議,建教生與建教合作機構間因建教合作所生爭議,及因性別工作平等之違反、就業歧視、職業災害、工會活動與爭議行為、競業禁止及其他因勞動關係所生侵權行為爭議等,均納入勞動動事件範圍。
3. 勞動調解委員會之組成及特殊調解程序:
(1) 以勞動法庭法官1人與具有勞資事務經驗的調解委員2人共同組成勞動調解委員會進行勞動調解,使當事人經由三次期日內之程序進行,促成兩造解決紛爭之合意。
(2) 明定勞動事件除有《民事訴訟法》第40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第5款所定情形外,於起訴前應行勞動調解程序;非屬前述強制調解事件,當事人亦得聲請勞動調解。
(3) 勞動調解委員會得依職權提出解決紛爭之適當方案。
(4) 經勞動調解不成立而調解聲請人未為反對續行訴訟之意思,即應由參與勞動調解之法官續行訴訟程序。
4.減少勞工的訴訟障礙:
(1) 明定勞工得於我國之勞務提供地法院起訴,其被訴時亦得聲請移送至其選定有管轄權之法院。
(2) 減徵或暫免徵收勞工起訴、上訴及聲請強制執行之裁判費、執行費。
(3) 勞工得偕同所屬工會選派之適當人員到場擔任輔佐人。
(4) 雇主就其依法令應備置之文書有提出之義務,同時強化當事人與第三人提出所持有證據方法或資料之責任,及減輕勞工關於工資及工作時間等事實之舉證責任。
5. 迅速的程序:明定法院及當事人都負有促進程序迅速進行的義務,勞動調解應於3次內終結,以1次辯論終結為原則。
6. 強化紛爭統一解決的功能:工會依《民事訴訟法》第44條之1為選定之會員起訴者,得於第一審為訴之追加,請求先行確認選定人與被告間關於請求或法律關係之共通基礎前提要件是否存在;法院於工會為上述追加時,並得公告曉示其他本於同一原因事實有共同利益之勞工可併案請求。又雇主有侵害多數勞工利益之行為時,勞工所屬工會得以自己名義對侵害其多數會員利益之雇主提起不作為訴訟。
7. 即時有效的權利保全:
(1) 減輕勞工聲請保全處分的釋明與提供擔保的責任。
(2) 擴大以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代替保全處分之釋明,並限縮法院撤銷依勞工聲請所為保全處分之範圍。
(3) 將定暫時狀態處分之要件予以具體化,以強化勞工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確認調動無效或回復原職之訴時之權利保全。
(4) 法院判決勞工勝訴時,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及免為假執行;如判命雇主為一定行為或不行為者,並得依勞工之請求,命雇主如未於一定期限內履行,應給付法院酌定之補償金予勞工以代履行。
Ching的美味廚房~
之前去日本玩吃過廣島燒覺得非常美味,所以異想天開嘗試用台酒出的花雕雞麵做成廣島燒,沒想到大獲先生好評。製作方法超簡單,而且食材費用很便宜, 一定要試看看台酒花雕雞麵廣島燒喔! 記得搭配冰冰涼涼的果微醺一起飲用,保證回味無窮。
小撇步
1.廣島燒可用的蔬菜種類非常多,例如高麗菜、紅蘿蔔、洋蔥等皆可,手邊剛好有小青椒與玉米粒,所以就用這2種,可依個人喜好調整。
泡麵吃久了會想來點不一樣的,天還沒冷之前,北極熊我就愛吃台酒的花雕雞麵,決定來個中日式創意料理,把台酒花雕雞麵變身成花雕雞親子丼麵。
台酒花雕雞麵裡除了麵體之外,還有雞肉塊不少的調理包,再加上佐料包、調味粉包和花雕料理酒,做成熱湯麵吃的基本款,熱呼呼很暖胃、暖身,
不過最近天氣有點太熱,氣溫屢屢創下新高,這次分享的花雕雞親子丼麵,是創意變化成比較類似乾拌麵的吃法,正好是熱天氣吃也合適。
壹、計畫目標
(一) 為提升數位參與,運用數位群聚輔導手法,提升中小企業數位工具與創新技術等資源應用能力,加速企業營運升級。
(二) 透過企業分工合作與資源共享,共同成就群聚品牌,打造地方生活需求與觀光休閒合作之契機,進而活化在地群聚周邊商業活動,促進地方經濟拓展。
(三) 利用創新商業模式與數位轉型工具,打造新興特色產業之創新群聚,以新興及特色模式創造群聚業者服務加值。
提案類別 | A類 | B類 | |
目的 | 導入數位工具、創造新興服務與體驗、結合在地環境資源、串聯群聚成員與商業合作,提出依「特定主題」為主軸的數位群聚。 | 以前一年度輔導成果為基礎,持續深化、擴散、創新,提升營運能量、服務加值、優質場域、新興商模,創造群聚經濟顯著效益。 | |
組 成 | 提案單位資格 | 符合下列2項中任1項即可: 1. 提案內容主要工作項目的執行者或數位工具資源導入者,並且肩負督導、帶動及協助群聚內企業個體在執行提案內容過程中的需求。(須符合群聚參與企業資格及中小企業認定標準) 2. 能長期深耕在地,提供蹲點落地服務之管理顧問、數位整合行銷、創新資訊服務…等依法設立商業或公司登記或法人負責提案。(不可為群聚成員之一) | |
家數 | 至少(含)8家中小企業 | 至少(含)10家中小企業 | |
參與企業資格 | 1.符合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中小企業輔導作業須知第一條訂定之中小企業或小規模商業,惟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者,比例須超過70%。 2.三年內接受過數位群聚相關輔導之企業,比例不得超過群聚企業總數30%。 | 1.符合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中小企業輔導作業須知第一條訂定之中小企業或小規模商業,惟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者,比例須超過70%。 2.限已參與109年度A類數位應用輔導之群聚,且完成結案驗收者。 3.舊成員更換比例不得超過30%(不含新增成員)。 4.新增之成員應為三年內未曾接受數位群聚輔導之業者。 | |
*不得於當年度同時接受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其他計畫輔導 | |||
輔導經費 | 90萬元為上限(含稅) | ||
輔導面向
| 資訊 加值力 | 數位工具與新興科技應用程度 | |
如導入與運用數位工具、強化數位行銷能力、提升群聚成員本身數位能力與經管資訊技術、促進店家自我數位學習、廣泛運用社媒技術、推動實體結合數位通路。 | 如深化使用數位工具、提出數位發展願景與指標、提升群聚成員自發性數位學習能力、擴大社群媒體行銷效果、線上與電商交易量倍增、營業資訊與數據的認識與分析。 | ||
服務 優化力 | 產品服務解決方案優化程度 | ||
如使用科技工具改善服務流程、導入數位服務傳遞、優化服務品質、超越同業服務品質、或採用安全管理服務場域、提升消費者更良好的體驗。 | 如服務流程調整與SOP建立、研訂服務品質標準與測試、完善服務傳遞系統、衡量服務效益、提升經營效率與顧客滿意。 | ||
組織 凝聚力 | 群聚成員網絡團結合作程度 | ||
如共建群聚集體價值、推出群聚產品組合、群聚成員資源共享、學習集體商業合作、商定集體商業模式、建立永續經營機制。 | 如與在地組織合作、群聚共同品牌之協作推展、擬定群聚長期獲利模式。 | ||
環境 擴散力 | 成果效益擴散程度 | ||
如與在地環境資源結合、創造新興亮點場域、擴散區位條件優勢、串連外來觀光人流。 | 如鏈結在地組織、帶領成員參與地方性事務、培養市場需求洞察力、 ,建立永續經營模式。 | ||
績效指標 | 基礎 績效 指標 | 佔比60% | 佔比40% |
1. 辦理提升數位應用能力活動至少4次。 2. 群聚主題討論與群聚發展會議至少8次。 3. 跨群聚交流參訪至少1次。 4. 主題服務之體驗、使用、消費人次等。 5. 開發新產品/服務/通路數。 | |||
自提 績效 指標 | 佔比40% | 佔比60% | |
須依群聚主軸及目標,自行規劃四大輔導面向各至少1項具體指標(參酌自評表)。 | 須依群聚主軸及目標,自行規劃四大輔導面向各至少2項具體指標(參酌自評表)。 |
(一)提案電子檔
A類:110年1月29日(五)下午17:00。
B類:110年1月6日(三)下午17:00。
(二)證明文件
附件一與附件四之用印正本請於以下時間內寄達(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正本與提案資料不符者將不予受理。
A類:110年2月1日(一)下午17:00前。
B類:110年1月7日(四)下午17:00前。
↓提案說明會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