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處為鼓勵公民營機構設置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以培育新創企業並促進企業創新發展,特訂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補(捐)助公民營機構設置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要點」,爰符合下列各項條件之育成中心,得依本要點申請補(捐)助:
(一)配置專職人員,包括專任經理與專任助理(秘書)至少各1人。
(二)訂定完整之育成中心設立要點、中小企業進駐、畢業與遷離之審查基準、育成中心營運管理制度及企業回饋機制等相關作業規範。
(三)應設置獨立培育室及其相關設施之培育空間,惟培育空間面積應符合年度營運計畫所規劃之企業進駐需求。
(四)設有會議室、教育訓練設施、展示場、共用實驗室或交流設施及相關之公用空間等,供進駐企業使用。
(五)提供空間與設備、技術與人才支援、商務支援、資訊支援及行政支援等相關服務。
二、擬申請103年度育成中心補(捐)助計畫與102年度績優育成中心者,請自即日起至102年8月15日(含)止,檢具完整營運計畫書向本處提出申請,本案相關查詢請洽本處中小企業創新育成協調中心顏卉蓁小姐(電話:02-23662263)或李雯婷小姐(電話:02-23662248)。
三、本案相關申請資料請至本處網站(http://www.moeasmea.gov.tw)或育成加速卓越服務網(
http://incubator.moeasmea.gov.tw)下載。
- 發佈於:201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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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度補(捐)助育成中心計畫申請說明會 
(活動日期為8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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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說明】 |  | 
隨著育成中心數量不斷成長,為提供更多樣化的服務,並鼓勵各育成中心發展獨特之營運模式與核心專長,以朝特色化及國際化發展。自101年起,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已積極推動育成中心分類制度,並調整補(捐)助作業規範,以更具彈性的機制來達成育成中心產業聚焦、育成拔尖與國際接軌等目標。103年育成中心補捐助機制將持續推動育成中心分類及產業聚焦,除基礎營運補(捐)助額100 萬元外,更鼓勵育成中心爭取特色加值補(捐)助最高額度400萬元,期以更具彈性政策協助達成育成產業化之目標。 |  | 
【主辦單位】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活動日期】102年8月2日(五)  10:00 - 11:30 
【活動地點】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簡報室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3樓) 
【報名方式】以email方式回傳以下【報名表格】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7月31日(三)  下午5點前 
【聯絡窗口】02-23662248  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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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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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活動內容 | 
貴賓/主講人 |  | 
09:30-10:00 | 
報到 |  | 
10:00-10:10 | 
長官致詞 |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長官 |  | 
10:10-10:40 | 
(一)   「補(捐)助育成中心計畫」申請說明 | 
育成協調中心 |  | 
10:40~10:50 | 
(二)   「績優育成中心」申請說明 | 
育成協調中心 |  | 
10:50~11:30 | 
Q&A |  |  | 
11:30- | 
賦歸 |  |  |  |  |  |  | 
*本單位保有最後修改議程之權利 
  
【報名表格】 
 
※因座位有限,一家育成中心以報名一人為主,至多兩人為限;並鼓勵育成新進人員報名參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