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替代役制度
| 計畫名稱 | 研發替代役制度 | 
| 部會名稱 | 內政部役政署 | 
| 計畫目的 | 研發替代役制度使碩士學歷以上役男得以投入用人單位繼續從事研發工作,產業界亦可運用優質且穩定之研發人才,提升產業整體研發及技術能力。 | 
| 申請對象 | 由企業提出員額申請 | 
| 受訓對象 | 82年次以前、碩士學歷役男 | 
| 申辦領域 | 研發替代役係以(1)82年次以前出生、(2)尚未履行兵役義務,(3)經徵兵檢查為常備役體位或替代役體位、並(4)具備國內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碩士以上學歷之役齡男子,列為甄選對象。 | 
| 申請期間 | 109年研發替代役員額申請期間至108年10月5日截止,員額審查暨核配結果將於108年12月2日公告。 | 
| 執行期間 | 3年 | 
| 諮詢網站 | 內政部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資訊管理系統 | 
| 聯絡窗口 | 員額申請暨審查作業單位 電話:(02)2577-4249#367余小姐、#233邱小姐 傳真:(02)2578-6427 E-mail: rdss@news1.tca.org.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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