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比賽與個案教學不可混為一談
司徒達賢@工商時報
近年來,有些大學為了提升EMBA學員的學習興趣,並促進校際交流,開始舉辦校際EMBA的個案比賽。由於「競爭」及「一分高下」的氣氛愈來愈濃,某些學校即以十分嚴肅的態度來準備應戰,並且很用心地選拔與訓練學員,以期在「獲勝」之後,可以經由媒體的報導來爭取校譽。
我對團隊的學習與校際交流,一向抱持著樂觀其成的正面態度。然而參賽的學員、報導的媒體,以及一般社會大眾,可能將「個案比賽」與「個案教學」混為一談,因此不得不針對此二者的進行方式及學習效果,稍做解釋。
個案教學
首先談個案教學。我在過去許多文章中,已對個案教學做過不少介紹與說明。簡言之,與單向講授的教學方式相比,個案教學是以實際的個案教材為基礎,讓學生或學員在課前分組討論中以及上課時,針對實際問題與現象,進行分析、思考與心智上的互動。
在討論過程中,每位學員各自在思想方法或學理掌握上有所學習吸收,並形成本身的觀點與想法。每個人對問題的體會不同,因此即使在深入討論後,也未必要產生一致的共識。因為個案中所能提供的資料有限,任何行動方案都勢必建立在許多假設前提之上,而想得愈深入,愈會感到在分析之後依然存有太多必須進一步驗證的事實前提。也因為如此,由於各人經驗不同,背景各異,可以在不同的假設前提之下,各有自己的想法與偏好的解決方案。
易言之,個案教學過程中,為了思考的周延與深入,「形成方案」固然有其必要性,但卻不必有全體一致的結論。而且在討論與分享時,學員們推理過程與對方案創意各有千秋,因而有機會在教師指導下驗證自己的前提假設與思路邏輯。這一心智成長的歷程,是個案教學最有價值的部分。此外,專心聆聽他人意見、整合各方觀點等方面的訓練,當然也是個案教學法遠勝於單向講授之處。
成功的個案教學,雖是大家各抒已見,但教師的角色仍然十分重要。教師除了必須對個案資料十分熟悉之外,也還要能活學活用相關的學理,方能在討論過程中,有效引導學生思考與討論的方向。
個案比賽
個案比賽與個案教學相比,雖然都有「個案」兩個字,而且兩者都以書面的個案教材為基礎,但在本質上卻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
個案比賽的致勝關鍵,在於迅速掌握書面個案的重點,並在極短的時間內,快速形成小組共識,快速做出漂亮的投影片。然後在短短的十幾分鐘內,向評審提出條理分明、有高度說服力的簡報。
因為有形成小組共識的時間壓力,前述個案教學中的一些思考程序,例如各種方案的形成與比較、學員間推理過程的比對與前提驗證等,就勢必大幅省略,並尊重少數意見領袖來主導結論之形成,以提升討論的效率。
個案比賽的評審,角色也極為重要。因為若要了解參賽各組所提方案的邏輯與前提假設,每位評審事先必須對個案內容十分熟悉,或至少像個案教學的教師一樣,事先投入十小時以上的時間來研讀個案教材,看出個案撰寫者「隱藏」在字裡行間的訊息,甚至詳細分析個案中的報表與數字,才能知道參賽者的哪些推理是基於個案所提供的資料,哪些是對個案資料的錯誤解讀,哪些僅是無中生有的想像。評審若無法做到這一點,則競賽的結果可能只與「簡報技巧」高度相關,卻未必反映參賽者真正的分析與決策能力。
而且評審必須了解,以有限的資料來進行分析,是沒有所謂「正確」答案的。如果評審以自己所認為的「正確答案」來檢驗參賽者的方案,其評審結果未必能反映出參賽者的分析水準,充其量只是與評審的想法相似度較高而已。
不宜混為一談
迅速掌握書面資料中呈現的問題,並在極短的時間內取得共識、做出高水準的書面與口頭簡報,當然有其價值。但如果將之視為個案教學的主要進行方式,則可能誤解了個案教學的真意。EMBA若為了取得比賽的好成績,而長期以個案比賽的方式來上課,則更有因小失大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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