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起,全國十四萬名護理人員全面排除責任制,若醫院違法將開罰。
台灣醫院協會理事長楊漢湶以「無奈,但接受」表達心中憂慮。
「法律都這麼訂,大家已死心,也沒選擇餘地。」
楊漢湶強調,明年新制上路,醫院一定會遵守法律規定;
但他也擔心,如此硬性規定,恐會衝擊病患權益。
勞委會分兩階段
針對醫事與技術人員,排除適用責任制,包含手術室、急診室與加護病房的護理人員,
2014年將回歸勞動基準法的工時規定。
「醫院畢竟不是工廠,不能拿工廠適用的法律來規範。」楊漢湶表示,
工廠時間到了,就可關燈關門,但醫院不是生產線,不能以處理生產線模式來照顧病患。
楊漢湶直言,萬一手術室病患有情況,值班護理人員工時超過規定,
「難到要護理人員拍拍屁股走人嗎?」
院內待命值班與下班時間待命,
2014年如果都納入工時計算,醫院管理成本將大幅提高。
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長鄧素文表示,
護理人員一九九七年以前並未納入勞基法,
都是適用責任制;花了十多年時間,最後一波護理人員才納勞基法,
「很不容易總算等到這一天。」
勞委會說,醫護人員全面適用法定工時後,除了工時受限,加班也要有加班費,雇主若違法,最高會被開罰卅萬元。
不過,勞動條件最差的急診室、手術室、加護病房和產房等醫事、技術人員,要到明年才排除,醫護人員至此才全面回歸法定工時規範。
勞委會說,所謂法定工時,包括每日正常工時最多八小時,連同延長工時(加班)不得超過十二小時;且兩周總工時也不能逾八十四小時,每月總加班時數不可超過四十六小時。
醫護人員除了工作不再是做到不眠不休的「責任」,每天只要上班超過八小時的部分,雇主也都要給加班費;加班期間的前兩小時,加給三分之一工資,後兩小時則加給三分之二,雇主若未依規定給加班費,同樣可開罰二到卅萬元。
有護理人員說,過去曾有人因畸形班表導致作息大亂,每天得靠安眠藥、止痛藥和咖啡的「工作三寶」維持精神;還曾有護士不慎被傳染須自我隔離的A型流感,但因醫院找不到人力頂替,竟要她戴著口罩上班。
血汗的工作環境,也引發醫療院所鬧護士荒。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日前剛公布的調查,各行業之間以醫療保健服務業最難徵才,平均要六點一個月,才能找到人。
十多萬名醫療保健服務業的醫護人員(不含醫師),2014年元旦起,將全面回歸勞基法的法定工時規範,揮別實施超過十五年的「責任制」,可望脫離爆肝的勞動條件。
去年三月,醫護人員中的血液透析室、放射線診療室、血庫和呼吸治療室等醫事、技術人員,已率先告別責任制。
勞委會說,被責任制「緊箍咒」困住的醫護人員,長年勞動條件不佳,不僅造成高流動率,還引發年輕護士拒絕投入醫療市場的問題。勞委會兩年多前即已著手檢討,但考量須給事業單位因應時間,從去年起,分兩階段公告排除責任制。
勞委會說,只要適用勞基法,工時照理都要符合勞基法規定,除非是被指定適用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的所謂責任制人員,工時才能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目前約有近四十種人員被指定適用責任制。
醫療保健服務業醫護人員自一九九八年九月被指定適用責任制,但因遭濫用,多年來血汗護士過勞爭議不斷,不僅出現昨天大夜班、今天又白班的「畸形班表」;累趴病倒的護士,吊著點滴還得堅守工作崗位的畫面迄今讓不少人印象深刻。
【2013/12/29 聯合報】
勞委會自二○○八年起,年年都針對醫療院所進行專案勞動檢查,今年勞檢結果,仍有逾兩成超時工作和未給加班費的違規。
勞委會上月出爐的「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也顯示,醫療保健服務業過去一年有近三成五的勞工表示經常或偶爾要加班,以致一天工作超過法定工時。
不少離棄護理工作的護士被說是「護理逃兵」,但有護理人員說,都累出病來了,「能不逃嗎?」,感嘆是「傷兵非逃兵」。
【2013/12/29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