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
一、計畫目的:
為鼓勵在職勞工因應景氣影響,利用暫時減少正常工時時段,參加訓練單位公開辦理或事業單位自行辦理之訓練課程,持續發展個人所需技能,維持生計,並穩定就業,特訂定本計畫。
二、申請資格:
*參訓勞工與僱用之事業單位達成協議,同意減少正常工作時間達每二週16小時以上,並利用該時段參加訓練課程之年滿15歲以上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且符合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1.本國籍勞工。
2.取得合法工作權之大陸地區配偶。
3.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之外國人。
*事業單位應符合下列各項條件1.為勞工保險之民營投保單位,並領有設立登記證明文件之事業機構或團體。
2.主要營業為製造業者,僱用勞工人數至少達100人以上;服務業或其他業別者,僱用勞工人數至少達50人以上。
3.與參訓勞工達成協議,同意減少正常工時達每二週16小時以上,並配合執行訓練課程。
4.切結於訓練期間持續僱用參訓人員,並維持員工僱用規模達90%以上。
三、參訓方式:
適用之參訓勞工可參加之訓練課程包含本計畫核定之課程、職訓中心自(委)辦之在職訓練課程及其他專案認定之課程。。
四、補助項目及額度:
1. 參訓勞工參加本計畫核定之自辦或委辦訓練課程費用補助:全額補助。
2. 事業單位辦訓費用補助:依編列訓練經費覈實檢據全額補助,補助上限190萬元,項目包括鐘點費、交通費、教材及文具、工作人員費等項。
3. 參訓勞工訓練津貼:每人100元/小時,每月補助參訓時數以不超過與受僱單位約定縮減工作時數,且每月應達16小時以上,100小時以下。
*津貼補助數額與勞工參訓期間之勞保月投保薪資合計不得超過前一年最高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未滿6個月者,以於現職單位實際投保期間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計畫詳情依據計畫公告內容為準!
五、聯絡窗口:
九、計畫辦法下載○ 101充電再出發計畫修正
十、課程資訊
網址:http://www.tyvtc.gov.tw/node/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