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國家訓練品質獎表揚活動『投件說明會』開始報名!
2012/12/29
NTQP『投件說明會』將於北中南舉行!邀您一同邁向成功!
國家訓練品質獎主要以勞委會職訓局於民國95年擬訂「訓練品質系統(TTQS)」之建構與持續改善為基礎,著重訓練對個人與組織之具體成效以及訓練帶來的社會效益。
藉此獎項鼓勵並彰顯訓練品質具有卓越績效之企業、訓練機構與專業團體,亦可樹立標竿學習,帶動更多單位之整體訓練品質水準以及我國人力資本。得獎單位可以被稱為提升品質、再創價值之成功典範。
為讓更多人能共同參與國家訓練品質獎表揚活動,並瞭解本活動舉辦之意義及報名文件之填寫,將於台北、台中、高雄共辦理3場投件說明會。
- 闡述參選重點及評核標準,讓您深入瞭解獎項相關資訊,教您贏在起跑點上!
- 邀請上屆獲獎單位進行經驗傳承,與您分享致勝關鍵 !
※ 您可至"線上報名"直接填寫報名,或至"文件下載"
文件下載
線上報名
- 獎項報名
為持續提昇我國人力資本,勞委會職訓局於民國95年擬訂「訓練品質系統 」(TTQS),並於 100 年辦理第一屆「國家訓練品質獎」。本獎項主要以TTQS之建構與持續改善為基礎,著重訓練對個人與組織之具體成效與訓練帶來的社會效益。
本獎項期透過選拔推動訓練品質具有卓越績效之單位,鼓勵並彰顯企業、訓練機構與專業團體之訓練價值與成效,藉此樹立標竿學習,帶動更多的單位強化其整體訓練品質水準及提昇我國人力資本。
在此誠摯邀請您一同參與,成為國家訓練品質標竿!
活動時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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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民國102年3月15日止 | 報名 |
投件說明會
為讓更多人能夠共同參與國家訓練品質獎表揚活動,並瞭解本活動舉辦之意義及填寫申請文件之要點,NTQP將於北、中、南區共辦理3場投件說明會,現場亦邀請上屆得獎單位分享致勝經驗!
場次 | 日期 | 時間 | 地點 | |
---|---|---|---|---|
台北 | 102年1月22日(二) | 14:00~15:30 | 中華民國品質學會MAP (臺北市羅斯福路二段75號10樓) | 報名 |
台中 | 102年1月23日(三) | 14:00~15:30 | 中區聯合服務中心MAP (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3號7樓) | 報名 |
高雄 | 102年1月31日(四) | 14:00~15:30 | 南區聯合服務中心MAP (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36號9樓) | 報名 |
下載並回傳國訓獎-投件說明會報名表。
傳真電話:(02)2369-7673
國家訓練品質獎(以下簡稱本獎項) | 大型企業獎 中小企業獎 訓練機構獎 非營利組織獎 |
- 同一單位當年度限報名單一獎項類別。
- 本獎項每二年辦理一次;當屆得獎者,不得再報名參加次屆各獎項。
- 各報名單位間如有同一關係企業、控股集團、從屬關係或負責人為同一人及具 配偶關係者,且其訓練體系運作無明顯相互區隔與獨立者,應擇定報名單位。
- 報名單位於受理報名截止日起前三年內,無退票紀錄或非金融機構拒絕往來戶。
- 至本獎項受理報名截止日起前三年內,無附件所列勞資關係、職業安全與衛生、環境保護情事之一者。
- 本會得就當屆參選單位有特殊表現者,頒發特別獎表揚之。特別獎由評審小組自前列各獎項報名者選定,不另受理單位報名參加。
(一)大型企業獎
-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且非屬中小企業之企業;醫療衛生相關機構 經評鑑為教學醫院者。
- 報名單位需於受理報名截止日起前三年內(含當年度)至少一次獲得本會職業訓練局推動辦理之「訓練品質系統(TTQS)」企業機構版評核獲銅牌以上,或為政府機關主(合)辦之相關獎項得獎單位。
- 至本獎項受理報名截止日止,依法設立登記滿三年且營運中之事業機構。但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增資擴展或業務重整合(分)併為獨立單位者,不在此限。
- 已依法繳交最近一期勞工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費,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提繳勞工退休金。
(二)中小企業獎
-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且合於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企業或醫療衛生相關機構經評鑑為診所(開業醫院)、地區醫院、區域醫院者。
- 報名單位需於受理報名截止日起前三年內(含當年度)至少一次獲得本會職業訓練局推動辦理之「訓練品質系統(TTQS)」企業機構版評核獲銅牌以上,或為政府機關主(合)辦之相關獎項得獎單位。
- 至本獎項受理報名截止日止,依法設立登記滿三年且營運中之事業機構。但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增資擴展或業務重整合(分)併為獨立單位者,不在此限。
- 已依法繳交最近一期勞工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費,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提繳勞工退休金。
(三)訓練機構獎
- 含政府機關(構)及學校推廣教育單位在內,辦理職業訓練之機關(構)。
- 報名單位需於受理報名截止日起前三年內(含當年度)至少一次獲得本會職業訓練局推動辦理之「訓練品質系統(TTQS)」訓練機構版評核獲銅牌以上,或為政府機關主(合)辦之相關獎項得獎單位。
- 至本獎項受理報名截止日止,依法設立登記滿三年且營運中之單位。
- 已依法繳交最近一期勞工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費,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提繳勞工退休金;學校依規定提繳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及資遣準備金。
(四)非營利組織獎
- 依法辦理工會、公(協)會、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設立登記之團體。
- 報名單位需於受理報名截止日起前三年內(含當年度)至少一次獲得本會職業訓練局推動辦理之「訓練品質系統(TTQS)」訓練機構版評核獲銅牌以上,或為政府機關主(合)辦之相關獎項得獎單位。
- 至本獎項受理報名截止日止,依法設立登記滿三年且營運中之單位。
- 已依法繳交最近一期勞工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費,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提繳勞工退休金。
資格審查:
- 報名表紙本六份及光碟片一張。
- TTQS評核結果公文影本或為政府機關主(合)辦相關獎項得獎證書(明)影本各一份。
- 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一份: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製造業請加附工廠登記證明文件、醫療保健服務業請加附醫療衛生相關機構之評鑑證明)、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為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 最近一期繳交勞工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費、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提繳勞工退休金之證明文件影本一份。
- 單位信用之證明影本一份。(檢附之相關資料)
入圍複審:
- 自評表一份。
- 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出具之單位信用報告一份。
- 單位LOGO圖及卓越事蹟相關照片之jpg格式電子檔光碟片一張。
- 十分鐘以內之單位簡介影片或簡報之電子檔光碟片一張。
*報名單位繳交之報名資料僅供本獎項選拔表揚作業之特定目的使用,於年度計畫結束後統一進行銷毀。
*請至文件下載下載相關報名資料。
- 即日起至102年3月15日下午5時止。
- 收件單位: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國家訓練品質獎承辦單位)
- 收件地址:106台北市羅斯福路2段95號8樓
- 聯絡電話:(02)2366-0812 分機 169李小姐 / 118陳小姐 / 127曾小姐
資格審查:
- 各類報名單位符合報名資格,且應繳資料齊全者。
- 各類報名單位經TTQS評核結果為銀牌以下或未曾接受TTQS評核者,應接受本會至多二次TTQS公費輔導,並於複審階段開始前經TTQS評核為銀牌以上者,始得進入下一階段之評選。輔導作業由承辦單位依報名送件順序,經資格審查合格後,再進行輔導安排。若經費用罄,仍得依「訓練品質作業規範」相關規定向單位登記所在地之TTQS分區服務中心申請輔導,並於複審階段開始前經評核結果為銀牌以上核定者,始得進入複審階段。
複審及決審:
評審類別分為大型企業獎與中小企業獎及訓練機構獎及非營利團體獎
大型企業獎與中小企業獎評選標準
構面 | 評分項目 | 配分 (總分1000分) |
1. 計畫 (Plan) |
1.
組織願景/使命/策略的揭露及目標與需求
的訂定
2.
明確的訓練政策與目標以及高階主管對
訓練的承諾與參與
3.
明確的PDDRO訓練體系與明確的核心訓
練類別
4.
訓練品質管理的系統化文件資料
5.
訓練規劃與經營目標達成的連結性
6.
訓練單位與部門主管訓練發展能力與責任
| 50 |
2. 設計 (Design) |
7.
訓練需求相關的職能分析與應用
8.
訓練方案的系統設計
9.
利益關係人的參與過程
10.
訓練產品或服務的採購程序及甄選
標準
11.
訓練與目標需求的結合
| 50 |
3. 執行 (Do) |
12.
訓練內涵按計畫執行的程度
13.
學習成果的移轉與運用
14.
訓練資料分類及建檔與管理資訊系統化
| 50 |
4. 查核 (Review) |
15.
評估報告與定期性綜合分析
16.
監控與異常矯正處理
| 50 |
5. 成果 (Outcome) |
17.
訓練成果評估的多元性和完整性(100分)
18.
高階主管對於訓練發展的認知與感受
(150分)
19.
訓練成果(150分)
| 400 |
6. 連結 (Connection) |
20.
單位訓練體系中各環節連結性
| 100 |
7. 持續改善 (Implementation) |
21.
單位訓練經TTQS評核後或獲取相關獎項
後之改善績效 | 300 |
訓練機構獎及非營利團體獎評選標準
構面 | 評分項目 | 配分 (總分1000分) |
1. 計畫 (Plan) |
1.
訓練機構未來經營方向與目標之訂定
2.
對外明確的訓練政策
3.
明確的PDDRO訓練課程及明確的核心訓
練類別
4.
訓練品質管理的系統化文件資料
5.
訓練規劃與經營目標的連結性
6.
訓練機構的行政管理能力與訓練主管相
關職能 | 50 |
2. 設計 (Design) |
7.
訓練需求相關的職能分析與應用
8.
訓練方案的系統設計
9.
利益關係人的參與過程
10.
訓練產品或服務的採購程序及甄選標準
11.
訓練與目標需求的結合
| 50 |
3. 執行 (Do) |
12.
訓練內涵按計畫執行的程度
13.
提供學習成果移轉的建議或協助
14.
訓練資料分類及建檔與管理資訊系統化
| 50 |
4. 查核 (Review) |
15.
評估報告與定期性綜合分析
16.
監控與異常矯正處理
| 50 |
5. 成果 (Outcome) |
17.
訓練成果評估的多元性和完整性(50分)
18.
訓練系統的一般性功能-目標客戶及學員
的評價(150分)
19.
訓練系統的市場功能-目標市場及顧客的
價值創造(150分) | 400 |
6. 連結 (Connection) |
20.
單位訓練體系中各環節連結性
| 100 |
7. 持續改善 (Implementation) |
21.
訓練系統經TTQS評核後或獲取相關獎項
後之改善績效 | 300 |
獎勵:
- 以公開表揚方式,由政府高階首長頒發獎座。
- 編印國家訓練品質獎得獎案例專刊。
- 得獎者實績刊登於本會職業訓練局相關網站,並透過本會職業訓練局及執行單位藉由媒體向社會廣為推薦宣傳。
- 依頒獎之次一年度本計畫預算額度,以定額之方式,獎勵上年度得獎單位代表各一名,由本會派員帶隊組團赴國外參加相關觀摩、研習活動,或人力資源培訓發展相關之國際研討會,或美國訓練與發展協會(簡稱ASTD)、國際培訓總會(簡稱IFTDO)、亞洲培訓總會(簡稱ARTDO)、美國人力資源管理協會(稱SHRM)等舉行之年會。結束後提供至少三千字以上之觀摩心得報告。
- 其他適當之獎勵方式。
義務:
為帶動標竿學習效益,協助強化整體訓練品質及提升國內人力資源發展,獲獎單位應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 配合本計畫相關之發表會、觀摩活動等各項宣傳活動。
- 本會得使用報名單位所提供參選之相關資料,作為廣宣表揚之用。
- 獲獎單位應配合本會提供本計畫相關之團體參訪機會,以有效擴散標竿經驗及行銷推廣單位品牌。
限制:
- 報名單位所附各項資料經查如有不實,或於本獎項頒發日前有本計畫附件所列勞資關係、職業安全與衛生、環境保護之情事經查確定者,本會得撤銷其參選或得獎資格。
- 獲獎單位於頒獎後,如查有其報名資料標示不實、仿冒、侵犯他人商標、專利或智慧財產權等情事時,經確認屬實者應撤銷其所獲頒之獎項並追回其獎座、獎狀及獎勵金。
- 本會因前項情事被訴或須負賠償責任者,報名單位應賠償本會全部訴訟費、律師費及其他所受之損害。
※ 活動詳情請洽(02)2366-0812 分機169李小姐/118 陳小姐/127曾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