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貿協議 拚立院7月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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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江宜樺27日將核定「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盼下月立法院召開二次臨時會時順利通過。 據了解,府院高層認定兩岸服貿協議是我日後參與 「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議」(RCEP)與「跨太平洋經濟夥伴協定」(TPP) 的重要「入門磚」,服貿底定後,我推動參與RCEP之路,也將隨之明朗化。 官員指出,RCEP多為東協成員,不少國家是我重要貿易夥伴, 台灣能加入RCEP,有助提振出口表現。 不過,台灣能否順利加入RCEP與TPP,大陸的態度至關重要, 未來兩岸會透過適當管道來溝通。 行政院會通過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後,將送請立法院備查。
如果立法院將服貿協議改為審查,最慢必須在六個月內完成, 否則逾期協議將自動生效,換句話說,最慢明年初服貿協議就會生效。 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立法院會如決議將服貿協議交付委員會審查, 審查程序必須在三個月內完成,逾期則視為已經審查,協議會自動生效。 如有特殊情形,得經立法院會同意後展延一次,最慢須在半年內完成審查。 官員表示,過去兩岸協議無論是行政院函請立法院審查或備查,立法院多未完成程序, 協議最後自動生效。 知情官員表示,因服貿協議以及年底可望洽簽的貨品貿易協議, 均能為台灣參與區域經濟合作創造一定條件。 在過去一段時間,政府推動參與的多邊區域經濟整合,主要是以TPP為主, 「從前對RCEP,只是『關注』,現在則要開始參加了。」 RCEP俗稱「十加六」,是指由大陸、東協主導;TPP則是由美國主導。 過去政府已宣示「八年入TPP,能快則快」立場,隨兩岸服貿協議底定, RCEP也將明確列入台灣對外參與「自由貿易協定」(FTA)的路徑圖內。 近期府院也下達指令,要求各部會鋪天蓋地對外溝通兩岸服貿協議, 以便2013年底貨品貿易協議也能取得內部最大共識。
【2013/06/27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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