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左永安顧問 管理學院 EMBA TTQS 共通核心職能 人生意義 「今周刊」「台灣全國醫學生聯合會」「勞基法」規定,工時上限為四十八小時 不願具名的實習醫師指出,曾經在急診科被分配到二十三床病人,遠超過「教學醫院評鑑規範」規定的「不得超過十床」數字,讓這名實習生連續五十二個小時無法鬆懈,深怕會誤了重症病人性命,長期下來身心不堪負荷
連上33小時的班 近四成實習醫生不想再從醫
根據「今周刊」在「台灣全國醫學生聯合會」協助下所進行的調查顯示,有七成八以上的實習醫生,每週工時大於八十小時,甚至有人超過一百一十小時。
此外還有八成以上連續工作超過三十三個小時,在「學習」與「工作」分量明顯不成比例之下,導致有將近四成的實習醫生感嘆:「以後不想當醫生了」。
這份調查顯示,各大醫院的實習醫生,除了每天早上五、六點左右就必須到醫院看病人,處理換藥,同時還必須參與早上八點的晨會,結束後得跟隨主治醫師進行開刀、幫忙抽血拆線、放鼻胃管及導尿管、做心電圖及抹片,與身體檢查等多項例行醫療作業,以及寫病例、處理醫囑等文書處理工作,直到晚上八、九點工作仍未結束,如果加上夜班,經常來不及休息就連續好幾天工作。
甚至有不願具名的實習醫師指出,曾經在急診科被分配到二十三床病人,遠超過「教學醫院評鑑規範」規定的「不得超過十床」數字,讓這名實習生連續五十二個小時無法鬆懈,深怕會誤了重症病人性命,長期下來身心不堪負荷,除了學習品質受影響,當初為了理想而學醫的熱誠也受到挑戰。
台灣醫學生聯合會會長許睿琪表示,「政府應該具體改善台灣高工時、高風險的醫療環境,減少不必要的醫療訴訟,充分落實保障醫療人員的種種措施,才能讓醫學生畢業後按照興趣選擇科別,而不是為了現實考量選科,甚至是轉換跑道。」
根據國內「勞基法」規定,工時上限為四十八小時,但由於實習醫生的身分是「學生」,不具醫師資格,在定位不明的情形下,儘管每週平均工時屢屢超過上百個小時,但仍然存在於教育部、勞委會、衛生署「三不管」的「灰色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