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民間攜手建構友善社會企業發展環境
- 日期:103-10-02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社會企業是結合公民社會互惠與市場效率原則,所發展出的一種新組織模式,在歐美行之有年,例如英國約有7萬家社會企業,僱用了近100萬員工,產值佔GDP的1.5%。
近年臺灣社會企業歷經啟蒙、播種、萌芽階段,已展現政府或民間部門對社會企業的支持氛圍,不論是非營利組織的基金會、協會、產銷合作社、庇護工場或公司型的社會企業型態營運,經媒體報導及專家討論,使臺灣社會企業激發更多正面能量,也呼應國際脈動。
由經濟部、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為前導推動的「社會企業行動方案」,預計3年(103-105)共投入1億6,120萬元,輔導100家新創社會企業、協助至少50家社會企業參與國際論壇、完成200件社會企業輔導案例、辦理8項以上社會企業法規調適案件等,以打造社會企業的生態系統。
並透過調法規、建平臺、籌資金及倡育成等4大策略,達成「提供友善社會企業發展環境」、「建構社會企業網絡與平臺」、「強化社會企業經營體質」等目標,以因應青年回鄉發展、弱勢族群就業與照護、生態環境保育等社會議題。
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並將持續檢討法規調適、擴大財團法人擔任發起人、研議產品(或勞務)由政府優先採購等議題,並向公私部門進行宣導推廣,讓政府與民間攜手建構友善的社會企業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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