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企業
Social enterprises
透過一般商業營運 而 非捐贈的模式 在市場機制中自給自足。
社會企業的設立不僅可以增加就業機會,亦有利於社會公益。
社會企業的概念於西方國家萌芽較早,美加地區1970年代即開始發展,
迄今有數十萬個具有社會企業精神的組織,其中7%於美加以外有設點營運。
英國的社會企業發展則已相當成熟,
根據2013年社會企業商會統計,該國約有7萬家社會企業,
僱用了將近100萬名員工,生產總值約240億英鎊,在英國年度GDP中占1.5%。
在全球風潮影響下,臺灣也逐漸有社會企業成立,
在全球風潮影響下,臺灣也逐漸有社會企業成立,
關注議題涵蓋食衣住行育樂,
另亦包含如社區營造、環境保護、多元文化、ICT專業服務等。
另尚有
中介 (intermediary) 性質的組織陸續出現,專門協助社會企業順利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