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日 星期六

文化創意與管理(Culture Innovativeness and Management) 基本上,「文化創意產業」一詞在國際間尚未有一致性的解釋,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曾提出對「文化產業」(Cultural Industries)的定義:「結合創作、生產與商業的內容,同時這內容的本質,具有文化資產與文化概念的特性,並獲得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以產品或服務的型式呈現;從內容上來看,文化產業可以被視為是創意產業,包含書報雜誌、音樂、影片、多媒體、觀光,及其他靠創意生產的產業。」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文化產業」的解釋, 所謂文化產業其實可以被視為與創意結合的「文化創意產業」。



文化創意產業
文化創意產業

文化創意產業圖1
曾經,有人預言全球化經濟的來臨,終將使得每個國家內的消費者過著大口咬著麥當勞(McDonald''''s),暢飲星巴克(Starbucks)或可口可樂(Coca-Cola),大量觀賞好萊塢出產的電影及動畫的生活,其中更有人擔心,各國獨特的文化傳統終將消滅在全球化的腳步。

但是, 一股「文化經濟」(Cultural Economy)的力量卻在全球化浪潮的席捲下,發展出一片廣闊的天空,使得大家開始注意到民 族文化自主的重要性,並且發現從文化創意衍生出來的商機,竟然可以支持國家經濟的發展與人民就業的需求。
※與創意高度結合基本上,「文化創意產業」一詞在國際間尚未有一致性的解釋,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曾提出對「文化產業」(Cultural Industries)的定義:「結合創作、生產與商業的內容,同時這內容的本質,具有文化資產與文化概念的特性,並獲得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以產品或服務的型式呈現;從內容上來看,文化產業可以被視為是創意產業,包含書報雜誌、音樂、影片、多媒體、觀光,及其他靠創意生產的產業。」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文化產業」的解釋, 所謂文化產業其實可以被視為與創意結合的「文化創意產業」。
我國對文化創意產業(Culture Creative Industries)的定義則是:「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產的形成與運用,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潛力,並促進整體生活環境提升的行業」,而選定文化創意行業的原則應該包含以下幾點:

1. 就業人數多或參與人數多
2. 產值大或關聯效益高
3. 成長潛力大
4. 原創性高或創新性高
5. 附加價值高

基於以上定義與原則,政府擬出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認為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的範疇包括:視覺藝術產業、音樂與表演藝術產業、文化展演設施產業、工藝產業、電影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出版產業、廣告產業、設計產業、數位休閒娛樂產業、設計品牌時尚產業、建築設計產業、創意生活產業等共13項產業。而上述13項產業內容,又可歸納為3大類,包括:

*文化藝術核心類:精緻藝術之創作與發表,如表演(音樂、戲劇、舞蹈)、視覺藝術(繪畫、雕塑、裝置等)、傳統民俗藝術等。
*設計類:建立在文化藝術核心基礎上的應用藝術類型, 如流行音樂、服裝設計、廣告與平面設計、影像與廣播製作、遊戲軟體設計等。
*創意支援與周邊創意類:支援上述產業之部門,如展覽設施經營、策展專業、展演經紀、活動規劃、出版行銷、廣告企劃、流行文化包裝。

整體而言,文化創意產業範疇涵蓋的內容與工作項目相當多元,納入產業價值鏈上下游的所有行業,包括在產業前端的設計開發、研究與發展;產業中端的生產製造、演出發表;產業後端的行銷推廣、活動支援、展演策劃等。無論是核心事業或周邊服務事業所產生的產業價值及就業機會實在相當可觀。

※創造高產值文化是最好的一門生意,充滿無限商機與未來!根據各國的統計,文化創意產業已經開始蓬勃發展,市場前景無限。根據加拿大的統計,該國文化產業創造逾220億美元的收入,並創造超過67萬個工作機會;而澳大利亞的文化藝術產業則佔該國國內生產毛額(GDP)的3%,每年創造3,600萬美元營收。以上數據,足以顯見文化創意產業確實突飛猛進,不容各國小覷。

而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的表現,則可根據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93年發表的「文化創意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研究報告中得知,89年臺灣文化創意產業之民間企業家數約為4萬8,000家,總營業額為5,200億元新臺幣,附加價值約有3,000億元左右,創造出總就業人數逾32萬人,由此可知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確實大有可為。

※政府積極參與由於各國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效益如此顯著,因此行政院在所核定的「挑戰二○○八: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明確揭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這也是臺灣首次將具有文化創意概念的產業政策納入國家計畫中,期許帶領臺灣朝向「創意臺灣」(Creative Taiwan)的方向,創造具有臺灣本土文化特色的商品,藉以提升產業的經濟附加價值,並增強人民對文化的認同感。

行政院揭示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有5大重點工作:
一、整備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機制1.強化推動組織與協調機制
2.建立網路流通整合機制
3.整合發展活動產業
4.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機制

二、設置文化創意產業資源中心1.設置教學資源中心
2.成立臺灣創意設計中心
3.規劃設置創意文化園區
4.成立國家事業發展中心
文化創意產業圖二
三、發展藝術產業1.文化創意產業人才延攬、進修及交流
2.創意藝術產業
3.數位藝術創作
4.傳統工藝技術

四、發展重點媒體文化產業1.振興電影產業
2.振興電視產業
3.發展流行音樂產業
4.發展圖文出版產業
5.發展數位休閒娛樂產業

五、臺灣設計產業起飛1.活化設計產業推動機制
2.開發設計產業資源
3.強化設計主題研究
4.促進重點設計發展
5.臺灣設計運動
民國93年臺閩地區藝文展演活動統計
民國93年臺閩地區藝文展演活動統計
總計
美術活動
音樂活動
戲劇活動
舞蹈活動
民俗活動
其他活動
活動
個數
24,702
4,318
4,980
1,971
943
1,543
10,947
觀賞
人次
95,818
31,797
6,341
2,065
1,894
23,102
30,619


為達成以上目標,行政院已經召集經濟部、文建會、教育部與經建會共同成立「文化創意產業推動小組」,負責統籌文化創意產業相關工作,各部門也都成立相關組織單位,以配合產業推動等事宜:經濟部工業局成立「文化創意產業中心」、文建會成立「創意產業專案中心」,並協助民間成立「臺灣創藝產業發展基金會」。

目前,經濟部已辦理「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及「文化創意產業適用促進產業研究發展貸款」,協助民間企業與個人單位取得優惠資金,以提高民間投入文化創意產業的意願與動力;文建會則推動文化創意產業人才培訓計畫,並舉辦地方巡迴論壇,積極輔導民間對文化創意產業的認知,強調人才的發掘與培育。政府各部門傾盡全力發展屬於自己國家的文化創意產業,扶植企業與人民投入以文化為本質的經濟事業,就是期望創造出臺灣新的經濟力量與文化契機。

勞動力發展署同時也自辦或委外舉辦多媒體、美工設計等課程,藉以充實設計人才的基本能力, 相關職訓課程與培訓內容可上台灣就業通網站查詢。

※具高度成長潛力
文化創意產業圖三
現階段,在臺灣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努力中,已有許多事業擁有不錯表現。經營規模最大者,如工藝產業中的精品瓷器品牌「法藍瓷」、以琉璃藝品聞名大中華區的「琉園」與「琉璃工房」,這些帶有文化與創意色彩的工藝產業已經走出臺灣,跨足國際市場並享譽盛名,每年業績超過上億台幣營收。

而在臺灣站穩國內市場的幾米成人繪本、宜蘭白米社區的傳統木屐、水里蛇窯觀光、優人神鼓劇團等,都是在視覺藝術出版、社區總體營造、地區特色觀光、表演藝術產業中表現獨樹一格的例子,總讓消費者處處充滿新的驚奇,打下響亮的知名度。

當然,文化創意產業當中不乏更多尚屬於萌芽階段的新興產業與事業,如個人數位內容創作、玩偶公仔設計師、視覺圖像設計師、品牌設計規劃師等小型化事業,強調以「腦力」、「創意」、「知識」為核心,可以在大型企業的標準化生產中突圍而出,揮灑出一片天空。

雖然,目前臺灣大型文化創意廠商仍屬少數,多數行業多偏向個人化、小型化、分散式、地區化經營,但文化產業的多元性、就業人口以及整體產值卻是一直保持上揚,具有高度的成長空間與潛力。

文化加上創意,可以讓原本我們習以為常的小東西或枯燥無聊的生活事,變得興味盎然,充滿樂趣與生活品味。文化創意產業已被列為知識密集產業的一部分,唯有依靠民間的腦力激盪與就業人口的投入,才可以不斷激發出新的想像與發明,讓生產出來的產品與服務貼近文化生活市場,創造出擁有持久競爭優勢的市場利基,發展出獨具臺灣特色之文化創意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