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顧當前的世界,隨著
1環境污染問題未得到有效緩解、
2資源使用效率未臻理想、
3廢棄物管理有待加強、
4氣候變遷的加劇、
5生態系統惡化及
6生物多樣性喪失
等環境壓力的交互影響,
如何促成環境、社會及經濟這三大面向之平衡,
使滿足當前這一世代之需求,並可避免損及未來世代的
生存與發展,即為我們所無法逃避的永續發展重大課題,
亟需積極擘畫因應對策,其中永續消費即為我們日常生活息息
相關的一環。
簡言之,「永續消費」(sustainable consumption)
係指消費者在購買、使用與最終處置其所擁有的產品的
整個生命週期中,應以不危害環境生態與不影響後代子孫權益
的消費模式為目標。
而選用具有環境標誌與宣告的商品或服務,對消費者而言就是
體現「永續消費」最簡單的方式。
有鑑於此,
國際標準化組織(ISO)早於1998年
即出版ISO 14020:1998
「環境標誌與宣告—
總則(Environmental labels and declarations — General Principles)」,並陸續出版
ISO 14021、
ISO 14024、
ISO 14025、
ISO 14026、
ISO 14027等系列標準,
為商品或服務之環境標誌與宣告作了具體的規範。
此外,更於2022年4月出版ISO /TS 14029,並甫於
2022年12月修訂公布ISO 14020:2022,
且將該標準之名稱修改為
「產品的環境聲明和方案—原則和一般要求
(Environmental statements and programmes for products
— Principles and general requirements)」,
此處所謂的「產品」即包含商品或服務,
期有助於預期對象
(intended audience,例如投資者、消費者、責任方、監管機構、
金融界或當地社區、政府或非政府組織等)
就選擇和使用相關商品或服務作出最妥適的決定,
以達成永續消費、生產與環境友善的目標。
前述ISO 14021等相關系列標準之名稱與內容未來亦將陸續
依ISO 14020標準修訂的名稱與內容作適切的修訂。
永續消費理念最早源自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
(The 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UNCED),為了追求人類社會的永續發展,
於其所通過的「二十一世紀環境與發展全球行動計畫(Agenda 21)」第四章「改變消費模式」中,提出永續消費理念及相關行動方向。
1999年聯合國大會進一步將「消費者保護指導綱領」
內容擴展延伸到「永續消費」層面,帶動世界各國永續消費運動
之開展。
因此,ISO於1998年起陸續制定有關環境標誌
(environmental label)與宣告(declaration)的ISO 14020系列標準,
為一項商品或服務的整體環境特性、
各種特定環境考量面(environmental aspects)相關資訊之提供
作成規範,
商品或服務的採購者與潛在採購者可利用這些資訊,
並依據環境或其他考量來選擇所需的商品或服務,
以降低該類商品或服務之環境衝擊(environmental impact)。
而甫修訂之ISO 14020已將該標準之規範方向由
「環境標誌與宣告-總則」改為
「產品的環境聲明和方案-原則和一般要求」,
其內容重點為所有環境聲明,
例如自行宣告的
環境訴求(self-declared environmental claims)、
生態標章(ecolabels)、
環境產品宣告(environmental product declaration, EPD)、
足跡溝通(footprint communications)和
相關方案(programme)的適用術語和定義、原則和一般要求,
其目的旨在使用這些方案實現產品的環境考量面和環境衝擊的溝通。值得注意的是,該版ISO 14020中已將原先該等系列標準中
沿用多年的
「第一類環保標章」(Type I environmental label)改以前述
「生態標章」代之;
「第二類環境標誌」 (Type II environmental label) 一詞
改以前述「自行宣告的環境訴求」代之;
「第三類環境宣告」(Type III environmental declarations)
改以前述之「環境產品宣告」代之。
此外,其餘六份ISO 14020系列標準未來將依據依照上述
ISO 14020中相關用語的變更而進行修訂,分述如下:
一、 | ISO 14021:目前版本為2016年版「環境標誌與宣告- 自行宣告之環境訴求(第二類環境標誌) (Environmental labels and declarations – Self-declared environmental claims (Type II environmental labelling))」, 該標準係規範進行自行宣告之環境訴求時的要求事項, 包括與產品有關的說明、符號和圖形, 並進一步敘述常用於環境訴求之術語與使用條件, 以及環境訴求的評估與查證方法,俾使產品的採購者 與其潛在採購者皆能夠確保此等訴求的確實性。 未來ISO 14021的修訂重點為對以自行宣告的環境訴求的 形式作環境聲明之要求。 |
二、 | ISO 14024:目前版本為2018年版「環境標誌與宣告- 第一類環保標章-原則與程序(Environmental labels and declarations − Type I environmental labelling − Principles and procedures)」:該標準係規範發展第一類 環保標章計畫的原則和程序,包括產品類別、產品環境準則 和產品功能特性的選擇,並用以評估和展現守規性。 未來ISO 14024的修訂重點為對以生態標章形式作環境聲明 之要求。 |
三、 | ISO 14025:目前版本為2006年版「環境標誌與宣告- 第三類環境宣告-原則與程序(Environmental labels and declarations - Type III environmental declarations - Principles and procedures)」,該標準係規範建立擬定 第三類環境宣告方案與第三類環境宣告之原則與規定程序, 該標準中所述之第三類環境宣告,主要是供使用於企業與 企業之間的溝通,但是亦不排除使用於企業與消費者之間 的溝通。未來ISO 14025的修訂重點為對以EPD形式作環境 聲明之要求。 |
四、 | ISO 14026:目前版本為2017年版「環境標誌與宣告- 足跡資訊溝通之原則、要求事項及指導綱要 (Environmental labels and declarations − Principles, requirements and guidelines for communication of footprint information)」,該標準係規定處理與環境關切 領域的產品足跡溝通之原則、要求事項與指導綱要, 亦規定足跡溝通方案之要求事項與指導綱要,以及查證 程序之要求事項,目的係為確保所有足跡溝通, 不論其量化方法為何,均依循相同的原則與程序。 未來ISO 14026的修訂重點為對以足跡溝通形式作環境聲明 之要求。 |
五、 | ISO/TS 14027:目前版本為2017年版「環境標誌與宣告- 產品類別規則之制定(Environmental labels and declarations − Development of product category rules)」, 此處所謂產品類別規則 (product category rules, PCR) 係指用以制定一項或多項產品類別的第三類環境宣告 及足跡溝通時之一套特定規則、要求事項及指導綱要。 該標準係規定在以生命週期評估(life cycle assessment, LCA) 為基礎的第三類環境宣告或足跡溝通方案範圍內, 制定、審查、登錄及更新產品類別規則(PCR)之原則、 要求事項及指導綱要。未來ISO/TS 14027的修訂重點為 對以支持使用LCA作為編撰和評估用於制定環境聲明之 資訊的PCR之要求。 |
六、 | ISO/TS 14029:目前版本為2022年4月出版之 「環境標誌與宣告-環境產品宣告和足跡溝通方案的相互 承認(Environmental labels and declarations − Mutual recognition of environmental product declarations (EPDs) and footprint communication programmes)」: 該標準規定了用於環境標誌與宣告之EPD和足跡溝通之方案 相互承認協議 (mutual recognition arrangements, MRA) 的要求方案,未來ISO/TS 14029之修訂重點為用於 產品環境聲明與方案之EPD、足跡溝通和相關方案之 相互承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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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響應「永續消費」之世界潮流,行政院業在2010年頒布
「消費者保護-推動永續消費」政策綱領,該綱領依據國際發展
情形及國內消費環境特性,
將「消費者保護-推動永續消費」的操作性定義界定為:
「消費者為滿足生活上身心靈需求所購買的商品或服務,
各部門除了應確保其安全衛生外,應在整個產品的生命週期中
致力於減少物質、能源及自然資源的使用,降低廢棄物及污染
的排放以及具有可回收再利用性質,以避免造成環境負面影響
而直接或間接危及現在和未來世代消費者的生命、身體、健康、
財產。」,並設立
「企業經營者永續生產」、
「消費者永續採購」、
「改變消費行為模式」、
「弱勢消費族群權益之維護」、
「建立消費者保護的有效管制機制」、
「各項安全暨環境友善基礎設施及制度之建制」
等六大政策目標及對應的主要行動策略,並計有十項配套措施,
以促進經濟、社會與環境等三大面向之共好發展,
並強化消費者的「環保」責任, 契合國際間「永續消費」的脈動。
為支持永續消費理念之落實,已參考前述
ISO國際標準調和制定CNS 14020「環境標誌與宣告-總則」、
CNS 14021「環境標誌與宣告-自行宣告之環境訴求
(第二類環境標誌)(含補充增修1:碳足跡,碳中和)」、
CNS 14024「環境標誌與宣告-
第一類環保標章-原則與程序」、
CNS 14025「環境標誌與宣告-
第三類環境宣告-原則與程序」、
CNS 14026「環境標誌與宣告-足跡資訊溝通之原則、
要求事項及指導綱要」、
CNS 14027「環境標誌與宣告-產品類別規則之制定」。
有關ISO於2022年12月最新修訂公布之ISO 14020,
將盡速參照該標準調和修訂目前之CNS 14020,並將密切注意
ISO 14021等系列標準之修訂動態,積極辦理CNS 14021等
系列標準之修訂事宜,期藉由完整之CNS 14020系列國家
標準作為準繩,提供組織與個人可資參據依循的規範,
能從宏觀及長遠的角度思考如何在消費過程中做到綠色消費,
帶動廠商提供低污染、省資源或可回收的商品或服務,
有效降低環境衝擊,讓地球更健康,使美好環境永續留存
到未來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