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2日 星期六

2024 10 12 左永安 顧問/講師/委員 113年度「發展職能基準及職能導向課程補助計畫」受理申請中 補助目的 為落實職業訓練法第4條之1規定,並依據職能發展及應用推動要點 第4點規定,鼓勵發展職能基準及職能導向課程,以優化訓練內涵。

 113年度「發展職能基準及職能導向課程補助計畫」受理申請中

一、依據


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發展職能基準及職能導向課程補助要點」

規定辦理。

二、補助目的


為落實職業訓練法第4條之1規定,並依據職能發展及應用推動要點

第4點規定,鼓勵發展職能基準及職能導向課程,以優化訓練內涵。

三、申請資格


(一)申請發展職能導向課程


1.依法設立或登記之學術團體、專業機構、工業團體、商業團體、工會、

  協會。


2.依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公、私立職業訓練

  機構。


3.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及高級中等學校。


4.依法設立或登記之公司。


具前項資格者,申請時並應符合下列條件:


1.依法設立登記滿1年以上。


2.申請日前1年內,無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3.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TTQS)評核等級達通過
,且於有效期限內。


申請補助之課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具前項第3款條件:


1.單位、集團員工內部訓練或供應商、承包商人員訓練課程。


2.公私立大專校院或高級中等學校之校內課程。但不包括進修推廣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