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的思想與特質
佛教十三宗之一的禪宗於西元六世紀,
經由印度高僧菩提達摩渡江中土而開宗立派
(引自杜松柏,1990 : 22-23)。
由於該宗派融入中國儒道思想,契合中國人需要,
乃逐漸發展成為具有中國色彩或中國化的佛教---禪。
禪起源於釋迦牟尼某日在靈山會上,拈花對眾微笑,眾皆不解其意,
唯獨摩訶迦葉尊者會心一笑,
釋迦牟尼乃說 :「吾有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實相無相,微妙法門之旨,
付囑於汝。」
(引自釋惟覺,1996 : 14)。
可知禪的本質是一種不著相、可意會、不可言傳的悟道法門。
「禪」字係由梵語「禪那」(dhyana)音譯而來,
意譯為「靜慮」(釋惟覺,1996 : 14)。
但「禪那」與禪又有不同,
前者意指某種層次的冥想 ; 後者是一種真理的開悟
( 顧法顏譯,1991 : 132-133)。
六祖慧能大師開悟後曾說 :
「何其自性,本自具足,何期自性,本無動搖,何其自性,能生萬法」
(引自王守益、王慧娥,1995: 162)。
可知禪是一種自性的開悟,而所謂自性的開悟即為上述真理的開悟。
正因為如此,禪宗基本教義是「教外別傳,不立文字 ; 直指人心,見性成佛。」
禪的精神及方法也因此極具開創性 ;
而開創的動力則在發現真理,解決人生的問題。
禪注重身體力行的實踐之道。而其實踐之道則主張活法,
以無定法為法,反對佛教其他諸宗的定法。
即使按一定的方法去做,也要死蛇活弄。
此外,禪也採取隨緣悟達及參請啟示等
類似現代經營管理上的創造性問題解決方法
(杜松柏,1990: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