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左永安顧問 創業資金 為加強投資國內中小企業,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匡列新台幣100億元, 「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已遴選18家投管公司, 採共同搭配投資方式,投資具發展潛力之中小企業,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
為加強投資國內中小企業,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匡列新台幣100億元,
委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
為執行該投資方案,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已遴選18家投管公司,
採共同搭配投資方式,投資具發展潛力之中小企業,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匡列新台幣100億元,
委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
為執行該投資方案,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已遴選18家投管公司,
採共同搭配投資方式,投資具發展潛力之中小企業,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
委託投管公司原以1:1資金搭配方式投資具發展潛力中小企業,
為推動中小企業發展,改善早期階段企業籌資不易的問題,
並配合行政院推動服務業發展方案提升國內就業機會,
故將早期階段企業投資比例調整為
國發基金3:投管公司1,
重點服務業投資比例調整為
國發基金2:投管公司1,
另配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公布實施,
為提高投管公司投資文化創意產業意願,
將比例調整為
國發基金3:投管公司1,
另為鼓勵國內企業增加就業政策,
如被投資公司於投管公司投資評估時點前一年內,
國內僱用員工增加30人(含)以上者,
搭配投資比例為國發基金2:投管公司1。
委託投管公司原以1:1資金搭配方式投資具發展潛力中小企業,
為推動中小企業發展,改善早期階段企業籌資不易的問題,
並配合行政院推動服務業發展方案提升國內就業機會,
故將早期階段企業投資比例調整為
國發基金3:投管公司1,
重點服務業投資比例調整為
國發基金2:投管公司1,
另配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公布實施,
為提高投管公司投資文化創意產業意願,
將比例調整為
國發基金3:投管公司1,
另為鼓勵國內企業增加就業政策,
如被投資公司於投管公司投資評估時點前一年內,
國內僱用員工增加30人(含)以上者,
搭配投資比例為國發基金2:投管公司1。
藉由上述各項措施提高投管公司投資新興產業之誘因,
引導民間資金配合政府政策投資至各項重點發展產業,
截至99年12月底止,
合計投資65家企業、累計國發基金投資金額19億380萬元,
管理公司搭配投資金額15億5,033萬元,
總計投資金額34億5,413萬元,
另引進
美、日等國外資金達4億8,764萬元、
誘發民間投資155億4,430萬元、
協助企業取得智慧財產權約335件,
獲得國內外獎項39件及
穩定就業數達8,082人,
對國內中小企業發展及提供就業機會有明顯助益。
引導民間資金配合政府政策投資至各項重點發展產業,
截至99年12月底止,
合計投資65家企業、累計國發基金投資金額19億380萬元,
管理公司搭配投資金額15億5,033萬元,
總計投資金額34億5,413萬元,
另引進
美、日等國外資金達4億8,764萬元、
誘發民間投資155億4,430萬元、
協助企業取得智慧財產權約335件,
獲得國內外獎項39件及
穩定就業數達8,082人,
對國內中小企業發展及提供就業機會有明顯助益。
資料來源: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官網2011.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