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2日 星期六

2017 07 19 左永安顧問 左記歐洲商行 黃金牛蒡茶 左光斗


左光斗[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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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光斗
左光斗
左忠毅公光斗像

大明監察御史
籍貫南直隸安慶府桐城縣
族裔漢族
字號字遺直、共之,號浮丘
諡號忠毅
出生萬曆三年(1575年)
逝世天啟五年(1625年)
出身
  • 萬曆二十八年庚子科應天鄉試舉人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同進士出身
左光斗(1575年-1625年),遺直共之浮丘南直隸桐城縣(今安徽桐城市)人。明末東林黨六君子之一,是史可法之師。因東林黨爭,遭到魏忠賢下獄拷打而死,崇禎帝為之平反,贈右都御史太子少保南明弘光忠毅,世稱左忠毅公

生平[編輯]

明神宗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與楊漣同年進士,授中書舍人,授燕京巡按,捉拿了吏部的一些作惡多端的官吏,當時奸黨惡人冒充官吏,橫行京師,光斗調查之後,收繳假印七十多枚,拘押假官一百多人,明熹宗剛即位的時候,左力主移宮案[1][2]宦官魏忠賢專權,楊漣上了一份奏章,揭發魏忠賢二十四條罪狀。左光斗等七十餘人大力支持,彈劾忠賢等三十二斬罪,但熹宗皆不信。
魏忠賢反誣陷六君子接受熊廷弼賄賂,判定楊漣、左光斗各坐贓二萬,魏大中三千。後左光斗等人被捕下獄,受酷刑折磨,史載「五日一審,受拶、夾、棍等刑,不能跪起,平臥堂下受訊」,忠賢誣光斗等貪污數萬兩白銀,要追出贓款。左光斗的舊友孫奇逢與鹿正(主事鹿善繼父)、張果中四處募款,諸生熱烈響應,募得數千兩白銀上繳未及,魏忠賢見光斗有人營救,反而加重拷打六君子,六君子皆死,孫奇逢等人被讚為范陽三烈士[3]。根據方苞《左忠毅公軼事》的記載,將死之前,左光斗的學生史可法買通獄卒,前往探監,遭光斗怒斥離去[4]。左光斗在獄中被錦衣衛許顯純拷打而死,其兄左光霽亦被閹黨都御史周應秋所逼,自殺而死,左母因二子俱死,悲痛而卒。魏忠賢一度又要將左光斗開棺戮屍,後來被勸阻[5]
天啟七年(1627年)明熹宗駕崩,明思宗即位,改元崇禎,懲辦魏忠賢閹黨,忠賢畏罪自殺,思宗追贈光斗右都御史太子少保,錄用其一子為官。南明福王弘光時,為左光斗追諡忠毅[6]

著作[編輯]

作品收入《左忠毅公集》5卷。

家族[編輯]

有兄左光霽、弟左光先

注釋[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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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移至^ 明史》(卷244):「左光斗,字遺直,桐城人。萬曆三十五年進士。除中書舍人。選授御史,巡視中城。捕治吏部豪惡吏,獲假印七十餘,假官一百餘人,輦下震悚。出理屯田,言:「北人不知水利,一年而地荒,二年而民徙,三年而地與民盡矣。今欲使旱不為災,澇不為害,惟有興水利一法。」因條上三因十四議:曰因天之時,因地之利,因人之情;曰議浚川,議疏渠,議引流,議設壩,議建閘,議設陂,議相地,議築塘,議招徠,議擇人,議擇將,議兵屯,議力田設科,議富民拜爵。其法犁然具備,詔悉允行。水利大興,北人始知藝稻。鄒元標嘗曰:「三十年前,都人不知稻草何物,今所在皆稻,種水田利也。」閹人劉朝稱東宮令旨,索戚畹廢莊。光斗不啟封還之,曰:「尺土皆殿下有,今日安敢私受。」閹人憤而去。」
  2. 移至^ 明季北略》(卷2):「左光斗,字共之,號滄嶼,桐城人。萬曆三十五年丁未進士,授中書舍人,選入西台,及考選命下,進中丞。熹宗初,鄭貴妃、李選侍皆請後封,公於九月初一日隨上移宮停封疏,選侍怒,既而移一號殿,公遷大理丞,晉少卿;逾年,拜都察院左僉都御史。」
  3. 移至^ 明史》(卷244):「楊漣劾魏忠賢,光斗與其謀,又與攀龍共發崔呈秀贓私,忠賢暨其黨咸怒。及忠賢逐南星、攀龍、大中,次將及漣、光斗。光斗憤甚,草奏劾忠賢及魏廣微三十二斬罪,擬十一月二日上之,先遣妻子南還。忠賢詗知,先二日假會推事與漣俱削籍。群小恨不已,復構文言獄,入光斗名,遣使往逮。父老子弟擁馬首號哭,聲震原野,緹騎亦為雪涕。至則下詔獄酷訊。許顯純誣以受楊鎬、熊廷弼賄,漣等初不承,已而恐以不承為酷刑所斃,冀下法司,得少緩死為後圖。諸人俱自誣服,光斗坐贓二萬。忠賢乃矯旨,仍令顯純五日一追比,不下法司,諸人始悔失計。容城孫奇逢者,節俠士也,與定興鹿正以光斗有德於畿輔,倡議醵金,諸生爭應之。得金數千,謀代輸,緩其獄,而光斗與漣已同日為獄卒所斃,時五年七月二十有六日也,年五十一。」
  4. 移至^ 方苞《左忠毅公軼事》:一日,使史公更敝衣草屨,背筐,手長鑱,為除不潔者,引入,微指左公處,則席地倚牆而坐,面額焦爛不可辨,左膝以下,筋骨盡脫矣!史前跪,抱公膝而嗚咽。公辨其聲,而目不可開,乃奮臂以指撥眥,目光如炬。怒曰:「庸奴!此何地也,而汝前來!國家之事,糜爛至此。老夫已矣,汝復輕身而昧大義,天下事誰可支拄者!不速去,無俟姦人構陷,吾今即撲殺汝!」因摸地上刑械,作投擲勢。史噤不敢發聲,趨而出。後常流涕述其事以語人曰:「吾師肺肝,皆鐵石所鑄造也!」
  5. 移至^ 明史》(卷244):「光斗既死,贓猶未竟。忠賢令撫按嚴追,系其群從十四人。長兄光霽坐累死,母以哭子死。都御史周應秋猶以所司承追不力,疏趣之,由是諸人家族盡破。及忠賢定《三朝要典》,「移宮」一案以漣、光斗為罪魁,議開棺戮屍。有解之者,乃免。」
  6. 移至^ 明史》(卷244):「忠賢既誅,贈光斗右都御史,錄其一子。已,再贈太子少保。福王時,追諡忠毅。」
東林六君子
楊漣 · 左光斗 · 魏大中 · 袁化中 · 顧大章 · 周朝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