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護制度發展三階段
為發展完善的長期照護制度,規劃分三階段逐步加以建置:
為長期照護服務模式建立與量能的擴展時期,自97年開始推動,為建構我
國長照制度及長期照護網絡前驅性計畫。
為建立我國長照服務體系,長照服務法於民國100年報立法院,然尚未通
過;但為充足我國長照服務量能,使服務普及化,並做為長照保險實施的
基礎,長照服務網均需加速推動。
當第二階段之長照服務法通過並順利運行以後,緊接著將啟動長期照護
保險法的立法工作,之後即可正式實施長期照護保險,屆時整個國家的
社會安全保護網絡即得趨於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