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日 星期五

2024 11 02 左永安 顧問/講師/委員/宮主 永續發展基礎能力測驗 淨零碳規劃管理師 歐盟自2019以來持續推動經濟活動的永續分類制度 歐盟為達成其「綠政」(the European Green Deal)「永續經濟活動分類規則」 (Taxonomy Regulation)。 2022年2月再度公告 「有關核能天然氣定位的補充氣候授權法」。

  詳全文 請見工總產業雜誌111年3月號文:林聖忠

      歐盟自2019以來持續推動經濟活動的永續分類制度,

根據2020年7月頒布「分類規則」的規劃,逐步頒布相關法案,

首先於2021年6月發布第1階段的「分類授權法」,

接續於2021年7月制定

「分類法第8條有關永續活動規則資訊揭露的相關規定」,

2022年2月再度公告

「有關核能天然氣定位的補充氣候授權法」。

此套體系,將成為全體利益相關者,有關

永續投資、採購、融資、保險⋯

等各種經濟活動的綠色指標及操作依據,

也是達成歐盟2050零碳轉型的主要基石。

  

  

 

鑑於氣候變遷對全球經濟所造成的危害日益嚴峻,


COP26會議期間與會國家對2050氣候中和及加速執行


巴黎協定相關規定已有相當程度的共識。


為達到各國設定的氣候目標,必須仰賴一套可靠、具公信力


的工具,以利企業朝向氣候中和及環境永續轉型。


歐盟分類法(EU Taxonomy)適時提供了這套工具


具體將氣候及環境目標轉換成清晰的準則,


為綠色活動制定了共同語言。 

 

歐盟分類法 

 

歐盟為達成其「綠政」(the European Green Deal)


所設定的2030氣候及能源目標,要求會員增加對


永續發展計畫與相關經濟活動的投資。


而為明確釐清「永續」的概念,就必須建構一套有關


永續經濟活動的共同分類系統,以供利益相關者,


如投資者、金融機構、主管機關,共同遵循以杜絕爭議、


防止漂綠,並有助於將資金有效的引導至對


候變遷的調適與


溫室氣體的減量。


此套分類系統被命名為「歐盟分類法」(EU Taxonomy),


為此目的而制定的法律統稱為「永續經濟活動分類規則」


(Taxonomy Regulation)。 

 

歐盟分類法是一套有關綠色活動的分類系統,


主要目的為:


為歐盟建立一個通用的法律框架,以辨識經濟活動


是否具有環境永續性  以及


是否與歐盟的氣候政策目標一致。


分類規則的作用在於協助公司進行低碳轉型的


財務規劃、減少市場分割、防止漂綠,


並加速轉型期間各項永續計畫的融資與推動,


係歐盟落實「綠政」不可或缺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