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J Jul 11 2024
2014年歐盟頒布了「非財務揭露指令」
(Non-Financial Reporting Directive, NFRD),
要求員工人數超過500人以上的上市公司、銀行或保險,
應於2018年起在年報中揭露非財務資訊,有助於管理企業績效,
並落實具有責任且透明化的商業行為。
然而,自2023年起,歐盟以「企業永續報導指令」(CSRD)取代NFRD,
規範對象再擴大,並且詳細列出通用標準,提升報告品質。
到底
CSRD規範有哪些?
受規範對象和影響時間點為何?
台灣企業該如何應對?
本篇文章將詳細說明CSRD規範內容,並與其他永續發展報告進行比較。
CSRD是什麼?由歐盟所頒布的企業永續發展報告指令
企業永續報導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 CSRD)要求企業揭露永續發展績效相關資訊,說明企業商業模式如何影響環境和社會。CSRD取代NFRD,進一步將ESG的評估、揭露標準明確化,並且促使企業訂定永續發展績效指標和風險管理政策。此項指令不僅對歐盟會員國的企業有強制完成目標的約束力,同時規範對象還包含在歐盟擁有母公司或在歐盟內經營的國際企業。
CSRD規範有哪些?3大主題內容與4點規範要求
CSRD規範內容1:環境相關議題
企業須說明如何面對和減緩氣候變遷,尤其是須明確揭露溫室氣體碳排放量,並制定未來溫室氣體排放減量之目標,以及海洋與水資源、取用自然資源和循環經濟、汙染和生物多樣性與生態系統。
CSRD規範內容2:社會相關議題
企業商業模式不僅對環境產生影響,同時也須負起社會責任,保障人生而平等的權利與自由,並符合基本工作條件,對企業本身的勞工、消費者和在地受影響之社區負責。
CSRD規範內容3:治理相關議題
企業須考量在管理和監督方面的可持續性,以及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系統,是否符合商業道德,以及企業文化、企業對政治影響相關活動與承諾和商業夥伴關係與管理等。
此外,CSRD報告應符合資訊品質、雙重重大性議題、與財務報表期間一致以及邊界與範疇的4點要求,以下分別說明:
CSRD規範要求1:資訊品質
檢視企業本身的商業模式、策略、永續性問題和風險管理問題,並對外部合作夥伴進行盡職調查,確保永續發展報告所揭露資訊之真實性、可比性和驗證性。
CSRD規範要求2:雙重重大性議題
雙重重大性議題是指企業考量財務重大性(Financial Materiality)及影響重大性(Impact Materiality),考量永續發展對公司業績和公司活動對社會、環境的影響性,並從ESRS準則超過1000個量化揭露指標中,挑選與企業永續發展最相關的主題撰寫報告。
CSRD規範要求3:與財務報表期間一致
CSRD規範企業記錄非財務相關資訊的報告編製時間,需與財務報表的時間相符,包含過去和未來的資訊。簡單來說,永續發展報告與企業財務密不可分,撰寫時須揭露永續發展對公司業績可能會造成的影響。
CSRD規範要求4:邊界與範疇
揭露範圍不僅涵蓋企業本身對社會、環境產生的影響,還必須包含整個價值鏈的永續性資訊,無論是直接或間接的外部合作夥伴,都是CSRD報告須揭露的範圍。因此在歐盟會員國經營的企業,都將針對上下游廠商在永續發展方面的影響進行盡職調查和監控,確保其提供的服務、產品和業務關係符合永續績效指標。
特別要注意的是,CSRD報告完成後還需經由第三方機構確認是否遵守永續性報告準則、流程、電子標記和其他特定揭露要求。
哪些企業須遵守CSRD規範?實施時間點一次看!
CSRD規範於2024年正式完成,適用的企業對象主要包含以下3種企業類型:
- 在歐盟市場上市的企業(但員工人數10人以下、淨營業額90萬歐元以下或總資產額45萬歐元以下的微型歐盟企業除外)
- 未在歐盟監管市場上市,但在歐盟內有子公司的大型企業
- 在歐盟有重大業務但非屬歐盟會員國的企業
大型企業和重大業務的定義如下:
- 大型企業:過去2年內,符合以下其中2項條件者
- 平均員工人數>250人
- 淨營業額>5000萬歐元
- 總資產額>2500萬歐元
- 重大業務:過去2年內在歐盟區每年淨營業額>1.5億歐元,並符合以下任一條件者
- 在歐盟有上市或非上市子公司
- 歐盟分公司年度淨營業額>4000萬歐元
而應遵循CSRD規範的企業類型和實施時間表如下:
受影響的企業類型 | 申報時間 |
之前受NFRD規範的大型企業 | 2025年 |
在歐盟上市且員工人數>500人的大型企業 | 2025年 |
員工人數<500人的大型企業(包含在歐盟上市或非上市企業) | 2026年 |
在歐盟上市的中小型企業 | 2028年 |
在歐盟具有重大業務,但非屬歐盟會員國的企業 | 2029年 |
CSRD、ESRS和CS3D 3種永續發展報告比較
歐盟是推動永續發展的重要機構,積極促使全球企業進行改革,因此近期也頒布和通過一系列的永續發展準則和揭露規範,分別為企業永續報導指令(CSRD)、歐洲永續發展報告準則((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ESRS)和企業永續性盡職調查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Due Diligence Directive,CS3D)。雖然三者皆是永續發展相關規範,但還是存在差異,下方將簡單列出各規範內容、規範對象和目前概況。
簡單概括來說,
企業永續報導指令(CSRD)優化永續報告品質,提供一致性準則給全球投資人參考,並明確規範須遵循永續發展規範準則的企業或組織;
歐洲永續發展報告準則(ESRS)明確規範了相關的揭露資訊內容和適用性;
企業永續性盡職調查指令(CS3D)則促使企業整體營運模式,包含上下游廠商,皆須對社會或環境負起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