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9日 星期二

2024 07 09 左永安 顧問/講師/委員 考科1. Y01-01淨零碳規劃管理基礎概論 考科2. Y01-02淨零碳盤查規範與程序概要 溫室氣體管制類別之定義 依據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第三次締約國大會中所通過的京都議定書及第十七 次締約國大會第十五號決議,明訂二氧化碳(CO2 )、甲烷(CH4 )、氧化亞氮(N2O)、氫氟碳 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 )及三氟化氮(NF3 )為溫室氣體。

溫室氣體管制類別之定義 

依據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第三次締約國大會

中所通過的京都議定書

第十七 次締約國大會第十五號決議

明訂

1 二氧化碳(CO2 )、

2 甲烷(CH4 )、

3 氧化亞氮(N2O)、

4 氫氟碳 化物(HFCs)、

5 全氟碳化物(PFCs)、

6 六氟化硫(SF6 )及

7 三氟化氮(NF3 )


為溫室氣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