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產品碳足跡之量化
3.1.1.1產品碳足跡(carbon footprint of a product ,CFP)
• 產品系統(3.1.3.2)中溫室氣體排放(3.1.2.5)與移除(3.1.2.6)的總和,
係根據 生命週期評估(3.1.4.3) 採用氣候變遷的單一衝擊類別(3.1.4.8)
並以CO2當量 (3.1.2.2) 表示。
3.1.1.7碳抵換(carbon offsetting)
• 在被研究之產品系統(3.1.3.2)以外的一個過程(3.1.3.5),透過防止釋放、
減少或消除一定數量之 溫室氣體排放(3.1.2.5),來補償全部或部分CFP(3.1.1.1)
或部分CFP(3.1.1.2)的機制。
例:在相 關產品系統之外的投資,如再生能源技術、能源效率措施、
造林/再造林。
• 備考1.在CFP量化(3.1.1.6)或部分CFP的量化中 不允許應用碳抵換,
且碳抵換的溝通超出本標準 之適用範圍(參照6.3.4.1)。
3.1.4.2生命週期(life cycle)
• 從自然資源取得或產生的原物料到生命終結處理,有關該產品(3.1.3.1)中連續
與相互連結的期程。
備考2.與產品相關的生命週期期程,包括原物料取得、製造、配送、使用及
生命終結處理。
3.1.4.3生命週期評估(lifecycle assessment, LCA)
產品系統(3.1.3.2)整個生命週期(3.1.4.2)的投入、產出及潛在環境衝擊
之彙整與評估。
3.1.4.6生命週期闡釋(life cycle interpretation)
• 生命週期評估(3.1.4.3) 的階段之一,係為達成結論與建議,
將生命週期盤查分析(3.1.4.4)或對生 命週期衝擊評估(3.1.4.5),
或就兩者的結果對有關之目標與範圍進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