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5日 星期三

2025 01 15 左永安 顧問/講師/委員/宮主/永續長 職能基準 各品質構面發展出 9 項審查指標、21 項要 求條件構 面 3. 成 果 面 指標3.1 產出 項目檢附文件 職能基準文 件指標3.2 工作 任務檢附文件 職能基準文 件指標3.3 職能 內涵檢附文件 職能基準文 件指標3.4 行為 指標檢附文件 職能基準文 件

 職能基準 各品質構面發展出 9 項審查指標、21 項要 求條件




構 面   3. 成 果 面

指標3.1 產出 項目

說明 

職能基準產出 項目應包含工 作描述、工作 任務、工作產 出、行為指 標、職能級別

與對應職能內 涵(知識、技 能與態度)。


要求條件

3.1.1 職能基準產出項目應完備。


檢附文件

職能基準文 件 


指標3.2 工作 任務

說明 

職能基準中的 「工作描述」 及「工作任 務」應符合該 職業(類)實 際現況。 


要求條件

3.2.1「工作描述」應清楚合宜呈現 跨組織適用的主要工作範疇, 

          且不會與其他職業(類)工作 重疊。

 3.2.2 「工作描述」與「工作任務」 應能明確反映目前產業及職 場需求現況。 

檢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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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3.3 職能 內涵

說明 

職能基準中的 對應「職能內 涵(知識、技 能與態 度)」,

應涵 蓋從事該職業 (類)實際所 需之重要項 目。

要求條件

3.3.1 應能透過適切方法驗證職能 內涵項目之完整性。 

3.3.2 職能內涵項目應能符合目前 實務工作及趨勢所需。 

檢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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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3.4 行為 指標

說明 

職能基準中的 「行為指標」 能具體反應能 力展現的程 度,並作為成 果評量的

依 據。 

要求條件

3.4.1「行為指標」項目應能符合目 前實務工作及趨勢所需。 

3.4.2「行為指標」應具體清楚描述 行為表現。 

3.4.3「行為指標」所描述的能力程 度,應可對應符合該工作任 務之職能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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