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營菸酒批發及零售業者營運艱困有補貼嗎?【截止申請】
為協助受疫情影響營運艱困之專營菸酒批發及零售業者因應衝擊,維持員工生計,財政部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規定,於109年7月10日訂定發布「財政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營運艱困之專營菸酒批發及零售業紓困辦法」,並自同日起開始受理申請。線上申請網址、免費諮詢專線:0800-600-910。
申請對象 | 申請資格 | 申請文件 | 受理(聯絡)窗口 |
1.菸酒零售(G4729-13) *符合上述任一項目且無其他營業項目者 | 1.一定要有稅籍登記。 2.109年1~6月營業額較該月(期)以前之109年、108年及107年之該月(期)營業額減少達50%。 3.未領取其他機關性質相同補貼。 4.不可減班休息、裁員減薪。 5.不可解散或歇業。稅籍登記之營業項目為菸酒批發及零售業,且無其他營業項目。 | 1.申請書 | 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客服免費專線: 郵寄地址: 請註明: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專營菸酒批發及零售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專案小組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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