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什麼要工作?
答案不外乎三種。
- 賺錢維持基本生活(或追求更好的物質生活)
- 製造人生的成就感
- 與興趣結合
人為了什麼而工作?
答案也不外乎下列幾項:
為了自己與家人。
為了錢。
為了社會眼光。
為了得到成就感。
為了興趣與理想抱負。
不過,最後一個問題,就不是那麼容易回答了:
我的工作對我這一生有何意義?
對於幫公司賣產品的員工來說,除了賺錢,賣這個產品的意義就是「幫老闆賺錢」。
如果,這個產品是大眾所需的話,那麼意義可以說是「幫助大家容易取得產品」,
有「服務」的價值。
但是,如果這個產品並不是大家所需的話,那麼努力推銷產品的意義為何呢?
就有點難解釋了。
在認真檢視工作對自己生命的價值之後,我想應該有很多人,
都會覺得自己過去的工作都在浪費生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