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余瑞仁/綜合報導〕
信奉耶和華見證會的十八歲林姓青年,車禍骨折失血送醫,因宗教信仰,家屬及本人兩度拒絕以輸血方式治療,林口長庚紀念醫院改用高壓氧治療,林男不幸身亡,家屬求償七四九萬多元;一審判林家敗訴,高等法院昨天判決逆轉,認為醫院高壓氧設備不足,未使用高壓氧專用呼吸器,應負過失責任,判醫院應賠償林家四○八萬元,可上訴。
不過高院認為,醫院雖有高壓氧治療艙,但未配備「高壓氧專用呼吸器」,當時醫院是以一般的「甦醒球」(人工呼吸器)代替高壓氧專用呼吸器,又未發揮應有功能。長庚醫院昨天回應指出,醫療團隊給予適當的處置,並無疏失,尊重法院判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