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0 03:14:24 經濟日報 記者何孟奎╱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2016-12-09日三讀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修正案,明定跨境電商業者須來台落地辦理稅籍登記,且比照台灣業者繳納5%的營業稅。違者可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可按次處罰。
所謂電子勞務,是指透過網路提供服務,與可通過海關的實體貨物不同。
例如,Uber計程車、知名訂房網站Agoda、Booking.com,提供影視音服務的愛奇藝、或是蘋果公司提供的線上收費服務等,都屬於跨境電商業者。
財政部長許虞哲日前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初審該案時表示,立法通過經研議子法規後,將有一段宣導期,最快2017年5月施行,未來加入稅籍登記業者將越來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