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0 撰文 謝明彧 經理人
談判判雙方一言不合,大打出手……這類新聞不管是在社會版或政治版,都經常可見。
其實,談判絕非你死我活,重點在於你是想追求「雙邊關係」,還是「己身利益」?
只要事先思考這兩者之間的相對重要性,就能視現場情勢,妥善運用談判策略,
取得最佳結果。
美國行為科學家肯尼斯.湯瑪斯(Kenneth Thomas)與洛夫.基爾曼(Ralph Kilmann)
在1974年提出「湯瑪斯——基爾曼衝突解決模型」
(Thomas-Kilmann Conflict Mode Instrument,TKI),
指出在談判時,人員的潛在意向有兩種可能:
「關心自己——獲得有利結果」或「關心他人——避免發生衝突」。
權衡這兩者,可得到以下5種談判策略:
湯瑪斯——基爾曼衝突解決模型
A.讓步策略 (accommodate strategy)-退讓
在談判中,若「維持雙邊關係」的重要性遠大於「求得己身利益」,
這時便可採用「讓步策略」,透過蓄意輸掉結果,來贏得彼此的關係。
B.合作策略 (collaborative strategy)
這代表「雙邊關係」和「己身利益」並列為優先考量,如果雙方能找到彼此都獲益的
解決方式,能在維持良好關係下獲取最大成效,便會出現這種結果。
C.妥協策略 (compromise strategy)
這通常是在某些壓力或前提下,彼此讓步的結果。若雙方無法合作,但又想獲得一些成效,
或不願破壞關係時,妥協就會發生。另外,若有時間壓力,雙方也常會因此妥協。
D.規避策略 (avoiding strategy) - 迴避
若「雙邊關係」和「己身利益」都不是考量的重點,談判中也沒有任何重要部分需要執著,
便會發生這種「消極的談判」,甚至是「完全避免談判」。
E.競爭策略 (competitive strategy) - 壓制
若非常在意「己身利益」,無論如何都不願輸掉結果,即使摧毀雙邊關係也在所不惜,
便可採用「競爭策略」。
選用何種策略?
在談判過程中,己方對問題的權衡是一回事,但對方所想的可能又是一回事,
若想取得最佳結果,可透過分析利害得失與相關環境因素,
以決定何時該採用哪一種談判策略。
切記,「沒有策略」也是一種策略。
在剛開始談判時,對問題不抱定見,等確定對方立場後,再選擇己方策略,
見機行事、見招拆招,不僅可以協助你了解對手,更可以讓你保持彈性,
避免受困於某種談判策略,導致不可行或無法執行
(例如,當你選擇退讓,對方卻持續競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