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課程
(1)
依職能推動要點
第二點第三款
「職能:指完成某 項 工作任務 或為提高 個人與組織 現在及未來 績效
所應具備之 知識、技能、態度 或 其他特質 之 能 力 組合」及
第二點第七款
「職能導向課程:指以 職能基準、職能單元、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公布
之相關職能資源或透過職能需求分析為依 據所發展之訓練課程
統稱,
學習者可習得所對 應職能應具備之職能內涵,並具備能展現所對
應行為指標之能力水準」之定義,所申請品質認 證課程培養職能
應為「特定職業/職類的單一 工作任務能力養成,
或 跨不同產業/職業所需 之共同專業職能」5。
(2)
申請品質認證課程總時數至少達 12 小時以上。
iCAP 課程品質認證審查指標以 ADDIE 教學發展模型為本,
分為
分析(Analyze)
設計(Design)
發展(Develop)
實施(Implement)
評估(Evaluate)
五大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