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8日 星期二

2020 12 09 左永安顧問 精準訓練 職能導向課程審核指標是掌握職能導向課程品質管理機制運作效能,對培訓產業的課程發展、建置、產出成果具有重要判準。經綜合國內外發展職能導向課程之經驗,結合職能導向課程特性,將諸多指標依照ADDIE教學設計模型,即所謂的分析(Analysis)、設計(Design)、發展(Development)、實施(Implementation)、評估(Evaluation)五大面向歸納,各面向之重點要求如下所述:

 

職能導向課程品質管理機制是以確保職能導向課程品質作為首要目標,

透過職能導向課程審核指標對相關單位所產出之職能導向課程進行檢驗

以確保課程發展與訓練成果的過程,具有高品質的保證,

符合產業及勞工就業力的需求

目的即確認課程發展需求程度設計與發展嚴謹性與適切性實施與成果有效性

       職能導向課程品質管理機制之推動,將針對符合品質要求的課程,給予認證標章,

將可使這些課程與其他訓練課程有所辨識區隔,並促使目前的訓練課程與產品,

更能符合勞動市場及產業發展的需求
  • 對課程提供者(學校與各類訓練單位)而言,可以做為課程規劃辦理的目標,逐步將課程

  • 朝向成果導向方式辦理提升自身及整體培訓產業專業度

  • 對學習者而言提供其選擇課程時的辨識參考,學習者經過培訓後能確實提升其就業力
      職能導向課程審核指標是掌握職能導向課程品質管理機制運作效能

對培訓產業的課程發展、建置、產出成果具有重要判準。

經綜合國內外發展職能導向課程之經驗,結合職能導向課程特性,

將諸多指標依照ADDIE教學設計模型,即所謂的

分析(Analysis)、
設計(Design)、
發展(Development)、
實施(Implementation)、
評估(Evaluation)
五大面向歸納,各面向之重點要求如下所述:
  • 分析:發展的課程應為產業、企業或組織有實質需求,故需透過具體的職能基準依據    
  • 或職能分析過程,並應依據職能與需求分析規劃有系統性的課程地圖

  • 設計:為確保課程設計的合適性,應依據職能與需求分析以及課程地圖設計合適的教學/訓練目標,並依此發展完整的課程內容。

  • 發展:確定教學/訓練目標、對象及內容後,決定適當的教學方法,以及選擇合適的教材與教學資源。
  • 實施:實際執行課程時,應保存實際課程辦理的資料證據,以確保實施的教學品質。
  • 評估:為確保課程成果的成效性,應設計合適且有效的評量方式,並針對學習成果提出證據,規劃一套自我監控的機制進行整體學習成效的評估,以提出未來改進的具體建議
      依據上開各項重點要求,爰就各品質構面發展審核指標,包含:說明、要求條件、檢附文件。
職能導向課程的審核10項指標
構面指標說明要求條件檢附文件
1.分析A1.1職能依據課程發展應基於產業/企業/組織之職能需求。
  • 1.1.1應說明課程以公告之某項職能基準之全部或部分內容為依據;

  • 或特定產業/企業/組織針對某職業(類)/職務全部或部分職能為依據;

  • 或跨不同產業/職業所需之共同專業職能為依據。

  • 後二項職能需具體說明職能之發展方法。

  • 1.1.2應說明經過分析後產業/企業/組織確實有發展課程之實際需求,並明確陳述教學/訓練目的。

  • 1.1.3需有具實務經驗的利害關係人參與的證據。
  • 職能引用(或職能分析結果)文件
  • 職能需求或職能落差分析文件及記錄資料
  • 1.2課程地圖應依據職能與需求分析,確定主要對象,

    並規劃完整學習課程架構或學習路徑。
  • 1.2.1應說明如何依據職能與需求分析,確定課程主要對象。

  • 1.2.2應說明如何依據職能與需求分析,將行為指標及對應之職能內涵

  • 根據難易或層次進行重組,並對應職能級別。

  • 1.2.3應說明如何針對主要對象條件與職能內涵重組結果,規劃整體課程架構或學習路徑。

  • 1.2.4應說明修習課程前之先備知識與能力限制。

  • 1.2.5需有具實務經驗的利害關係人群體參與訂定的證據。
  • 課程地圖規劃說明文件
  • 2.設計D2.1教學/訓練目標課程應依據職能與需求分析,以及課程地圖,以(各門)課程所對應職能之行為指標,設定教學/訓練目標。
  • 2.1.1教學/訓練目標的陳述應具體可檢視,符合所對應的行為指標與職能內涵。

  • 2.1.2需有具實務經驗的利害關係人參與的證據。
  • 課程規劃說明文件
  • 2.2課程內容課程內容應符合教學/訓練目標,將應涵蓋之職能內涵,以邏輯方式妥善規劃。
  • 2.2.1應說明(各門)課程內容符合教學/訓練目標,並已完整涵蓋需對應的職能內涵。

  • 2.2.2需有具實務經驗的利害關係人參與的證據。
  • 3.發展D3.1教學方法課程應配合教學/訓練目標、對象及內容,規劃適切的教學方法。
  • 3.1.1應說明(各門)課程之教學方法依據教學/訓練目標、對象及內容規劃的關聯性。

  • 3.1.2需有具實務經驗的利害關係人參與的證據。
  • 3.2教材與教學資源課程應配合教學/訓練目標、對象、內容及教學方法,

    安排設計合適的教材與教學資源,包含教材、教具、師資等
  • 3.2.1應明列(各門)課程依據教學/訓練目標、對象、內容、教學方法,所設計的教材與教學資源,包含:教材、參考資料作業、輔助教具、相關設備材料、師資、課程協助人員條件、學習成果評量人員、學習輔導機制與資源、自主學習機制與資源等。

  • 3.2.2對課程執行方式提出適當原則說明,並提供課程執行限制與必要條件。
  • 4.實施I4.1課程辦理課程之實施應依據規劃辦理,並留存相關紀錄。
  • 4.1.1應檢附課程確實開辦的相關資訊,如公開之招生資訊、辦理時間地點、師資、課前資訊說明、教材、學習者名單、出席記錄等。

  • 4.1.2應提供課程辦理確實依據規劃內容辦理實施的證據。
  • 課程辦理相關文件記錄
  • 5.評估E5.1學習成果評量課程應依據教學/訓練目標,規劃多元評量方式,

    以鑑定學習者是否達到教學/訓練目標所訂之能力水準。
  • 5.1.1應明確定義課程的學習成果評量方式與程序,

  • 且符合教學/訓練目標、對象、內容、教學方法。

  • 5.1.2應設計可判別學習者所需具備職能之評量工

  • 具。

  • 5.1.3應可產生真實非假冒的學習成果證據。

  • 5.1.4需有具實務經驗的利害關係人參與的證據。

  • 5.1.5評量者應符合規劃時訂定所需資格與條件要求。如:熟悉該課程、評量方式與程序、無利益關係故可公正評斷等。

  • 學習成果評量說明文件
  • 5.2學習成果證據課程應依據學習者於成果評量中所呈現的學習成果證據

    評估其符合職能行為指標之程度,決定是否符合結訓條件。
  • 5.2.1課程學習成果證據可反應個別學習者的學習成效。

  • 5.2.2課程學習成果除純屬知識的課程外,皆應證明其學習可移轉至行為之具體改變。

  • 5.2.3應證明課程結訓與否確實依學習成果來判別,且有合理明確的標準。

  • 學習成果證據相關文件
  • 5.3監控評估課程開發與執行單位應規劃自我監控機制,

    以確保課程實施與學習成效,並有助課程辦理及持續改善。
  • 5.3.1應明確說明課程發展之監控流程與回饋方法,以持續改善,並檢附相關文件。

  • 5.3.2應明確說明課程辦理成效,並檢附相關文件。

  • 5.3.3應明確說明各階段參與的利害關係人及規劃執行人員的資格與條件要求。

  • 5.3.4應明確說明相關文件紀錄之管理方式,以確保過程的完整性與資訊的保密性。
  • 監控評估機制說明與記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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