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青年創業貸款利息補貼
最後更新日期:2020.04.21
基隆市政府為鼓勵有志創業青年於本市投入事業之創建經營,減輕創業初期貸款利息之負擔,對象年齡20~45歲申請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利息補貼所經營之行業,營業地址與稅籍設籍於基隆市,補貼最高貸款額度新臺幣100萬之貸款利息,補貼期間最長24個月。
申請方式
申請者應檢具下列文件:1. 基隆市政府青年創業貸款利息補貼申請書(需黏貼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 向金融機構申貸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時所填寫之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計畫書乙表(創辦事業資料)影本一份。(僅限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通過者)3. 向金融機構申貸本府中小企業圓夢貸款時所填寫之事業計畫書影本一份。(僅限本府中小企業圓夢貸款通過者)4. 未曾接受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或本府中小企業圓夢貸款以外之中央、本府或其他地方機關創業性質貸款補助或身心障礙者自力更生創業補助切結書一份。5. 公司設立登記相關證明文件:商業(公司) 設立登記證明文件或工廠登記核淮公文影本或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證、登記證、開業執照或立案證照影本。(以合夥或設立公司方式創業者,並應另提出合夥契約書、股東名冊或公司組織章程)6. 稅籍登記證影本一份(或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7. 經金融機構核准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之貸款證明書。8. 行政契約書(一式2份)
辦理時間:109年1月1日起 至109年12月31日止。依向本府申請之先後順序審核補助,至本項經費用完截止受理申請。對象
1.年齡20歲至45歲之間
2.通過申貸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限100年1月1日後通過核定之貸款者)或通過申貸本府中小企業圓夢貸款者(限108年1月1日後通過核定之貸款者)。
3.申請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利息貼補所經營之行業,營業地址與稅籍應設於基隆市,並依法辦理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者。
4.未曾接受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以外之中央、本府或其他地方機關創業性質貸款補助或身心障礙者自力更生創業補助者。
5.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及本府中小企業圓夢貸款皆有申請者,僅能擇一申請。資金額度
1.本計畫僅補貼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首貸無擔保貸款、本府中小企業圓夢貸款首貸無擔保貸款之利息方式為之。申請人如向原承辦銀行申請續貸,續貸之利息不予補貼。
2.申請利息貼補之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金額,依每人或同一事業體(合夥、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高無擔保貸款新臺幣壹佰萬元整為限。若實際無擔保貸款金額未達壹佰萬元,依實際貸款金額貼補之。
3.申請利息貼補之本府中小企業圓夢貸款金額,依每人或同一事業體(合夥、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高無擔保貸款新臺幣壹佰萬元整為限。若實際無擔保貸款金額未達壹佰萬元,依實際貸款金額貼補之。
4.經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輔導培育企業之創業青年,申請利息貼補之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金額,依每人或同一事業體(合夥、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高無擔保貸款新臺幣壹佰伍拾萬元整為限。若實際無擔保貸款金額未達壹佰伍拾萬元,依實際貸款金額貼補之。
5.本計畫利息補貼計24個月(自發給核准貼補函隔月1日起連續計算)。其貸款利率由本府按貸款承辦銀行撥貸時所規定計算。諮詢窗口
聯絡電話:02-24289225
申請文件郵寄或繳交地點:20147 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24巷8號2樓(基隆市政府產業發展處工商發展科)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