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勞工兼顧家庭與職場 儘速完成修法
為協助勞工兼顧家庭與職場,落實「照顧不離職」
目標行政院五大面向之一「友善職場」部分,已通過《性別平等工作法》
與《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送交立法院審議。
請立法院黨團協助行政團隊,與在野黨團溝通協調,儘速完成修法程序,
並宣傳建構更友善職場環境,讓更多家庭受惠。
此次修法的重點包括:
產假,從現行8週延長到12周、增加50%;
陪產檢及陪產假,從現行7日延長到14日、增加1倍。
同時也將育「嬰」留停,修正為育「兒」留停,適用年齡由3歲延長到6歲;
現行可單日請假30日育嬰假,加倍為60日育兒假。
上述內容,都明訂在性平法修法內。
此外,還有透過租稅優惠200%,鼓勵企業投入托育支持,
讓企業留才攬才更有誘因,讓員工安心工作、放心育兒。
此項政策也是性平法修法重點,
租稅優惠施行期間自116年1月1日起至125年12月31日止。
至於
育兒留停津貼,雙親都領滿6個月後,可各再請領3個月,最長可領9個月,
薪水80%的津貼,由勞動部補助。
這項規定,勞動部配合修改就業保險法,將雙親最高可領津貼明訂各9個月,
雙親共18個月;
為落實保障可更貼近勞工之需求,增訂就業保險之投保薪資分級表,
最高應可達薪資5萬元以上,讓領8成薪可逾4萬元。
政府的目標,就是要透過更完善的支持體系,讓年輕人看見希望、減輕負擔,讓每個家庭都能安心迎接下一代。大家一起努力,打造更有活力、更具競爭力的永續台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