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張的正常日薪為 $2,000 元
加班費將依據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250 元乘以法定倍率
(約 1.34 或 1.67)來計算。
根據《勞動基準法》,以下是關於小張工時與加班費的詳細解析:
一、 日薪計算小張的薪資是按實際工作時數給付(未計入無薪午休):
250 元/時 × 8 小時 = $2,000 元/日
二、 休息時間規定
小張上午 8 點上班至下午 5 點下班,在公司待了 9 小時。
扣除掉 1 小時的午休時間,實際計薪工時為 8 小時。
是否計薪:依勞基法規定,午休屬勞工可自由支配時間,不計入工作時間與薪資。
注意:雇主不可要求員工在午休期間「待命」,否則該時段應視為工時
並給付加班費。
三、 加班費如何計算
若小張超過每日 8 小時的正常工時(例如下午 5 點後繼續工作),
雇主必須依法給付加班費:
平日延長工作時間在 2 小時以內(第 9~10 小時)
每小時加班費: $250 × 1.34 = $335 元
平日延長工作時間第 3~4 小時(第 11~12 小時)
每小時加班費: $250 × 1.67 = $417.5 元
休息日加班也須遵守「每連續工作四小時就須提供給勞工至少半小時休息時間」
一天的總工作時數不得超過 12 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