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雙法」
是指政府推動的
1.《資源循環推動法》(由《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更名修正)與
2.《廢棄物清理法》
雙法修正。
核心目標為從過去的「末端處理」轉向「全生命週期管理」,
推動循環經濟以達到資源效益最大化。
兩大法規修正重點
- 資源循環推動法(促進面)
- 永續產品設計:導入綠色設計準則,規定產品及營建工程使用再生料,從源頭減少資源浪費與有害物質使用。
- 創新與扶持:設立「創新實驗沙盒」鼓勵前瞻商業模式,並為績優循環產業提供獎勵、融資及信用保證等金融支持。
- 廢棄物清理法(管制面)
- 納管新興廢棄物:將太陽能光電板、風機葉片等新興廢棄物納入源頭製造與輸入者的回收清除處理責任。
- 嚴懲非法棄置:統一再利用管理權責,加重非法清理刑責與環境復原責任,並導入科技執法防堵業者脫產。
產業與民生影響
此政策帶動了台灣零售與製造業加速布局循環消費市場。
例如各大超商積極實施咖啡渣萃取再製、牛奶空瓶回收再利用等措施,
搶攻永續綠色商機。
同時,環保機關也藉由新法強化垃圾強制分類稽查,嚴懲亂丟垃圾及非法棄置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