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審長照服務法 弘道憂限縮照護人力
|
| ||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2013.12.26將審理攸關失能民眾照護問題的「長期照護服務法修正草案」,弘道老人基金會今表示,草案第十一條、第十二條限縮照護人力資格,恐衝擊到照護人力。
弘道老人基金會執行長林依螢表示, 長照服務法草案內容明定非長照人員不得提供長照服務,將限縮長照人力發展。 林依螢說,根據該草案內容,唯有通過政府的認證與課程的長照人員才可以從事長期照護工作。
林依螢指出,現在有許多非衛福部認定的專業醫護人員從事長期照護工作,像是居家服務員、家庭照顧者、外籍勞工等,但是,照護人力就已經不夠。
馮燕表示,政府現階段應該要培養民間團體成為專業的老人照護機構,而非限制他們發展。
【2013/12/25 聯合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