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4日 星期六

在職員工職業訓練 充電起飛計畫(在職訓練)計畫說明:補助受貿易自由化影響之在職勞工參加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訓練課程,或補助受貿易自由化影響之事業單位辦理員工訓練課程。 適用對象:勞工為符合「行政院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適用對象且年滿15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事業單位為領有設立登記證明且為「行政院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適用對象之就業保險民間投保單位。

充電起飛計畫(在職訓練)

發布單位
訓練發展組
發布日期
104-12-17
更新日期
108-10-25
檢核日期
108-11-19

  1. 計畫目的:為因應貿易自由化,加強輔導各產業從業人員參訓,提升工作知識技能與就業能力,並協助事業單位發展人力資本,持續提升勞工職場能力,穩定就業及促進再就業。
  2. 計畫說明:補助受貿易自由化影響之在職勞工參加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訓練課程,或補助受貿易自由化影響之事業單位辦理員工訓練課程。
  3. 適用對象:勞工為符合「行政院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適用對象且年滿15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事業單位為領有設立登記證明且為「行政院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適用對象之就業保險民間投保單位。
  4. 申請方式:
    1. 勞工:請先至台灣就業通網站(http://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index.aspx)加入會員,成為台灣就業通網站會員後,再至在職訓練網(https://ojt.wda.gov.tw/)線上報名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訓練課程。
    2. 事業單位:申請單位於本署公告受理期間內,於充電起飛計畫網站(https://onjobtraining.wda.gov.tw/Plan/Index/2)提出年度訓練計畫,並於完成上傳程序之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函送相關文件至主要辦理訓練地點所在地之本署所屬各分署申請。
  5. 補助標準:
    1. 勞工:參加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課程,依訓練單位辦理訓練收費標準,每一學員補助100%訓練費用,每名勞工3年內最高補助金額為新臺幣(以下同)7萬元。
    2. 事業單位:
      1. 個別型訓練計畫:由一家事業單位申請規劃辦理訓練課程,補助金額最高以200萬元為上限。
      2. 聯合型訓練計畫:由一家具備訓練規劃執行經驗之事業單位申請辦理聯合訓練,並結合一家以上具產業或區域發展關聯性事業單位參加,補助金額最高以300萬元為上限。
      3. 屬行政院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加強輔導型產業」、「受衝擊產業」或「受損產業」者,補助金額最高以350萬元為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