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日 星期日

2020 03 01 左永安顧問 個案研究(case study)國精神醫學學會所編訂之「心理疾病診斷及統計 手冊」(DSM-IV)所訂之分類架構,來分析問題的形成原因。兒童個人的特殊狀況:包括身心發展,醫藥疾病歷史、個性(氣質)、能力、態度、價值觀念、期望、社交技巧、人際關係、語言表達、自我調適、自我管理能力等。撰寫研究報告:研究報告的格式如下:   1.基本資料:姓名(或代號)、性別、年齡、年級   2.個案來源:如教師轉介、家長要求等   3.主要問題概述   4.背景資料:父母及家人年齡、教育程度、職業等 (1)家庭結構 (2)家庭生活:包括父母親管教態度與方式、親子關係、兄弟姊妹關係。 (3)學校生活:包括學習態度、學習能力、學習成就、同儕關係等。 (4)社會生活:包括社區生活、休閒、人際關係與朋友交往情形等。   5.分析與診斷   6.輔導策略   7.輔導過程   8.輔導結果   9.追蹤及檢討 資料內容: A. 案主的家庭背景: 如家庭結構、父母親的教育程度、職業狀況、手足人數、排行。 B. 案主個人的資料:如性別、年齡、年級、身高、體重、健康狀況、外型特徵、人格特性、案主的重要生長史。 C. 問題發展史:如首次發生的時間、在何種情況下發生、當時家庭與學校的 背景事件、問題的處理及效果。 D. 其他層面的影響:如食慾、睡眠、情緒、行為。 E. 家庭適應:如親子關係、手足關係、父母管教態度與技巧。 F. 學校適應:如師生關係、同儕關係、學習態度、學習成果等。 G. 社會適應:如社區生活、休閒等。

台南師院 陳碧玲教授


一、個案研究的意義
  就教育領域而言,個案研究(case study)是指針對一個人的偏差行為進行深入研究的過程,此過程須透過各種方式及管道蒐集資料,加以分析整合,以了解案主問題的成因,進而提出適當輔導策略,協助改善問題,以增進個人適應。

二、個案研究的目的
  1. 透過相關資料之蒐集與分析,深入了解案主問題,找出全方位的問題解決模式。
  2. 邀集相關人員透過溝通與協調,取得共識,並就份內工作適度調整並配合。
  3. 透過召開個案研討會,教師相互分享經驗,以增進輔導知能。
三、個案研究的步驟

()確定個案:指確定研究及輔導的對象。個案來源可從幾方面得到:
  1. 教師發現:包括導師或科任教師。
  2. 訓導單位轉介:如學生違反校規或偏差行為導致記過等。
  3. 家長提出:由家長發現學生行為異常須輔導者。
  4. 學生自認有困擾,想獲得幫助以解決問題者。
  5. 從心理測驗結果篩選而得。
()確定個案的主要問題:是指透過導師、家長、訓育人員或案主個人的描述,
   以了解案主主要問題之行為特徵,以便蒐集相關資料。問題的描述重在具體
    
、清晰、明確,以事實的呈現為主,而非觀察者的個人意見。

()收集資料:指收集與主要問題相關的資料。
  1.資料內容:
A.     案主的家庭背景:
                如家庭結構、父母親的教育程度、職業狀況、手足人數、排行。
B.     案主個人的資料:如性別、年齡、年級、身高、體重、健康狀況、外型特徵、人格特性、案主的重要生長史。
C.     問題發展史:如首次發生的時間、在何種情況下發生、當時家庭與學校的
             背景事件、問題的處理及效果。
D.     其他層面的影響:如食慾、睡眠、情緒、行為。
E.      家庭適應:如親子關係、手足關係、父母管教態度與技巧。
F.      學校適應:如師生關係、同儕關係、學習態度、學習成果等。
G.     社會適應:如社區生活、休閒等。
       2.資料收集的方法
A.     觀察法:指透過教師教學的過程,父母親平時的相處。或在晤談中諮商員的觀察。通常可了解案主的情緒穩定情形、思考狀態、認知能力等。方法雖較主觀,但多為資料收集的首要步驟。
B.     測驗法:指運用各類心理與教育測驗來了解案主的各種能力與心理狀態。常見的有智力測驗、人格測驗、性向測驗、成就測驗或態度測驗等。
C.     晤談法:指透過與案主的談話以獲得所需的資料。此法所獲得的資料通常較缺乏組織與結構,但因是融入晤談過程中自然而得,故案主合作意願也較高。
D.     文件分析:指透過收集案主的日記、週記、作文或照片等文件來了解案主的情形。
E.      遊戲技術:尤其適用於兒童,通常利用遊戲或玩具等相關媒材來了解兒童的想法,如娃娃家、布偶等。
F.      投射技術:指利用繪畫或相關投射測驗來了解兒童。
G.     生理檢查:如懷疑案主的行為症狀與生理有關,則應先就診,以排除生理因素的影響。

()分析與診斷:資料收集完成後,分析架構常分幾個方面來看,包括學校方面、
     家庭方面、社區環境方面、及個人因素方面,並根據所蒐集的資料提出假設。
     
嚴重的偏差行為亦可以依照美
國精神醫學學會所編訂之「心理疾病診斷及統計
     
手冊」(DSM-IV)所訂之分類架構,來分析問題的形成原因。
此外,再介紹二種
     
常用模式以茲參考:

1.行為取向的診斷模式:
  重點在了解兒童或青少年個案行為出現之前,當時及之後的環境刺激,及案主的行為認知情緒等層面的行為序列之間的關係,以找出個案行為的成因並發展出有效輔導策略,該模式又稱ABC模式,共包含三個層面:
  1. 先行事件(antecedants)指在個案行為出現之前或同時出現的環境刺激。
  2. 行為序列(behavior sequene)指案主面對困難情境時,其認知、情緒及行為三個層面的行為依序出現互相影響的過程。
  3. 後果事件\RR;(consequences)指案主在出現問題之後,環境或他人所給予的刺激而言(喜歡或厭惡)
  應用此模式來診斷時,應先與當事人或重要他人進行晤談、或進行實地觀察,以仔細辨認問題行為出現過程的先行事件、行為序列或後果事件,以茲診斷。

2.RQC模式轉介個案諮詢模式:
  是由Knott Batsche(一九九一)發展出來用以診斷轉介過來的個案的理論架構和處理的流程。是一個適於衡鑑適應困難兒童的好模式,其架構包含四個部分:
  1. 兒童的家庭、鄰居和社區的概況。
  2. 兒童的就學和學習環境概況。
  3. 兒童個人的特殊狀況:包括身心發展,醫藥疾病歷史、個性(氣質)、能力、態度、價值觀念、期望、社交技巧、人際關係、語言表達、自我調適、自我管理能力等。
  4. 兒童的社會情緒結果狀況:包括其行為、情緒、人際關係之現況、適應環境的方式等。
()輔導與處理:通常依據案主問題的成因選用適當的策略。例如進行諮商、
    遊戲治療、行為改變技術、進行家庭訪問等。
()檢討輔導成效:輔導成效應作有系統的評量,從案主的反應、相關老師的意見
      
、家長的觀察及輔導者的自我評鑑幾方面來進行。
()撰寫研究報告:研究報告的格式如下:
  1.基本資料:姓名(或代號)、性別、年齡、年級
  2.個案來源:如教師轉介、家長要求等
  3.主要問題概述
  4.背景資料:父母及家人年齡、教育程度、職業等
(1)家庭結構
(2)家庭生活:包括父母親管教態度與方式、親子關係、兄弟姊妹關係。
(3)學校生活:包括學習態度、學習能力、學習成就、同儕關係等。
(4)社會生活:包括社區生活、休閒、人際關係與朋友交往情形等。
  5.分析與診斷
  6.輔導策略
  7.輔導過程
  8.輔導結果
  9.追蹤及檢討